我和遇結婚已經整整8年,生活的林林總總已經把我們之間的感情搞的一地雞毛,我不知道為什麼,可始終在我腦海的問號是“她還愛我嗎?”,兩年前我們就開始為了金錢不停爭吵,她嫌棄我掙錢太少,對家庭沒有責任感,我的薪資除了償還房貸,兒子的學費和補習費及家裡的一部分費用外基本所剩無幾,壓力是有的,可是我找不到更好的解決辦法,遇的情況比我好很多,和朋友合夥開了店,這幾年狀況一直很好,給自己購買了不少的奢侈品,也買了一輛賓士轎車,我為她高興,可伴隨著這種此消彼長的兩人關係,我們兩問題越來越多,我變成了賺錢最少的那個人,也是對家裡貢獻和責任最少的那個人,當然這也激勵了我加油奮鬥,不過這需要時間不是嗎?遇在我心裡一直我比較愛和敬佩的人,不過隨著幾件事件的發生我慢慢改變我的想法,2020年初我奶奶在農村老家去世了,全家心情比較沉痛,按道理我和遇不管怎麼樣都要到老家奔喪的,可是遇很不情願,具體原因我當時也沒想那麼多,執意讓她和我一起回老家,其實回老家的路程就10公里,我和兒子先回的老家,她後回的老家,當時一家人都在等著她回來,因為按照我們那的習俗長孫長孫媳到場,老人才能入奠堂子孫披麻戴孝,一催再催她才到現場,“你們做你們的事,等我幹嘛?”她的話讓我和我一大家子的人都無語,披麻戴孝時遇很不情願的戴上,可過了5分鐘又被她拿了下來,“意思意思就得了”,如此不堪,我和我的父母也是夠了,奶奶六七就再也沒來過現場,事後我在想也許我可能真的不是我想象的那麼瞭解她(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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