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提供:光之兄弟群體
●莫妮克·瑪修(Monique Mathieu)傳導
●廬影譯自其法文網站“從天到地”
在你們看來自由是什麼呢?是讓自己為所欲為嗎?是讓自己得到想要的一切嗎?
我們眼中的自由具有不同的涵義。那並不是為所欲為,而是自身內在徹底的自由,是就生命而言的自由。
在地球上,即使是被監禁的人也可以感到自由。自由是你們將日益獲得的一種存在狀態。
有時人們會誤解“自由”這個詞,以為自由就是為所欲為。你們要明白:為所欲為有時會造成對他人的不尊重。而真正的自由只有包含尊重與聖愛才能夠存在。
自由也意味著不把任何權力交給任何人,否則你們就會失去對人來說十分寶貴的自由。把權力交給他人,會使自己被限制在交給他人的那份權力中。
自由是能夠歌唱,能夠以最美好、最健康的方式享受生命。
自由是能夠選擇自己在生活中想要實現什麼。你們會說自己沒的可選,因為得工作、得盡種種義務!但若想真正領悟什麼是自由,你們就可以選擇——如果這在你們人生計劃之中的話。況且,你們可以超越人生計劃。
你們可以選擇離開一個讓自己覺得受困的地方、一個無法使自己充分發展的地方,去一個能讓自己充分發展、能讓心中的聖愛成長起來的地方。這就是一種自由。但你們不一定願意這麼做,因為你們老是強加給自己一些束縛。
自由也不是做科技的囚徒。你們覺得科技給自己帶來了幸福,但其實恰恰相反——科技沒有讓你們自由,而是在囚禁你們。
只有當你們真正領悟了自己是誰、是什麼時,才會找到真正的自由!只有當你們心中想到並告訴自己沒人能奪去你們的自由時,才會找到真正的自由!
自由是精神上、心靈上的自由。它是聖愛與選擇的一部分。比如當你們制定人生計劃時,預計要在艱苦的條件下生活,但其實你們還是有著去別處生活的自由,只要能大大超越自我就行。
也許你們生活條件比較差,經濟上不太寬裕,物質生活也不那麼舒適,但心中若有一種強烈的精神愉悅、一種深深的歡樂,就很容易獲得真正的自由。
自由並不是寫在你們紀念碑上的“自由、平等、博愛”中的那個“自由”!你們只會在自己內在找到自由!
當一個人真正自由時,會把其他也想獲得自由的人吸引到自己身邊。那些人會看出這位兄弟是多麼自由和快樂。
看看非洲、亞洲、南美洲等地的土著群體和你們認為不太開化的人。這些群體裡生活著一些在心靈、生命中自由的人。他們相互尊重,沒有被荒唐的法律和限制人的社會持久束縛住。這些人沒有冰箱、洗衣機或電視機,但他們因此就不快樂嗎?沒有,他們反而自由得多,被社會束縛得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