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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八歲那年,父親得病去世,家裡剩下我媽 哥還有一個妹妹四口人相依為命。

家裡人也早早的為我找了婆家,訂婚的時候也沒問婆家要禮金,婆家只給買了兩套衣服送過來吃了頓飯就算訂婚了。

到了結婚年齡自然而然的也就結婚組成一個新的家庭。

結婚那天,媽媽告訴我:“丫頭,到了婆家要好好孝順公婆,當自己的親爹媽對待,你幸福就是我幸福”,我看著媽媽看我的眼神,眼裡明顯的就是怕我受欺負不放心(因為我從小就是那種老實巴交沒有什麼心眼的那種),我笑著對媽媽說:“放心吧媽媽,我會好好孝順他們的,我是個有福的人”,我強忍著沒把眼淚掉出來,因為我看得出媽媽的眼淚也是狠狠的藏著沒讓落下來。

結婚以後,我記住媽媽的話,也是為了讓她放心不要那麼牽掛我,我拿公婆如自己的親生父母一般對待,吃的喝的先給他們,有我媽媽的一份就得有婆婆的一份,甚至給婆婆買的東西都比給媽媽買的還要貴還要好,有時有婆婆的都沒有媽媽的,並且每次買東西都和老公一起去買,讓他知道我沒偏心。

可是,不管我怎麼做也打動不了他們的心,他們根本沒把我當女兒看,也沒把我當一家人來對待。我不要求拿我當女兒,拿我和他們的兒女一碗水端平也是可以的,我太天真了。

後來,公公去世剩下婆婆一人單住,我怕她自己寂寞,就把她接到我家,一天到晚好好伺候著,生怕怠慢了,我堅信再厚的冰終有一天也會被捂化的。而在這個時候,小叔子說得把他媽接到他家裡去享福,別在我家裡累出病來。既然這樣說了那必須得讓去享福了。

我和老公去小叔子家裡串門,到了他家,看到婆婆搬個小馬紮正坐在沙發一旁的角落裡,我老公還說媽媽你有沙發不做幹嘛坐在小馬紮上?婆婆只是笑了笑,沒吭聲。

後來,我搬家了,婆婆要一起來住,來就來吧。

正好是春天,我兒子起了一身疹塊,個個都像大拇指甲那麼大,渾身癢的難受,去醫院裡也沒檢查出什麼結果, 醫生讓我回家用消毒液把家裡都擦一遍。

於是我買了瓶消毒液在家裡正擦著,擦到客廳看到不知什麼時候婆婆搬到家裡一盆正盛開著的茉莉花,我就跟婆婆說:“媽媽,你這盆花先讓你朋友給你養著吧,孩子的過敏源咱還沒找出來,等孩子好了再搬回來”,當時婆婆沒吱聲。我換了一盆水又過來擦的時候發現這盆花還在,就搬起來送到婆婆住的房間跟她說:“媽媽要不先放你房間裡養著吧,”我隨身就出來繼續幹活,沒想到她跟著我出來指著我的頭皮大罵:“你算老幾,這房子是我兒子買的,錢都是我兒子掙得,我早就看你不順眼了,你是想攆我走是吧,你給我滾,你滾~~”我的頭頓時“嗡”的一聲完全矇住,腦子一片空白,嘴裡一句話也說不出,呆呆地站在那裡。

我氣的生病了,躺在床上三天沒能下床沒能吃飯。反而婆婆一天到晚的拍著節拍唱這歌,從客廳唱到我臥室,又從臥室唱到客廳,這樣來來回回故意氣我。

我對婆婆完全失望透頂。

你當婆婆的怎麼能這樣呢!我對你好你卻把我當根草,你在小兒子家裡連人家沙發都不敢坐,還得搬個小馬紮坐在小角落裡,你卻拿人家當個寶,你就不能將心比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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