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做過情侶的兩個人就很難再做回朋友了。因為經歷過愛情的人,是不可能再把這份愛情退回友情的,在這份愛情裡,如果你們分手,要麼就是對對方充滿了恨意,要麼就是有不得已的情況才分手的,這樣的情況下你們的內心會是不甘心的。這種不甘心,更不會轉化成友情的。很多的時候,如果再次見到曾經的愛人,或者曾經的前任,雙方可能都不太會很自在的感覺,往事會頓時湧上腦海。就像我今天,即便是自己已經很幸福了,但是看到前任結婚的訊息,心裡還是有一定的顫動。那麼,在已經失去的愛情中又互相睡過的兩個人,再次見面的時候,要怎麼樣才能不感覺尷尬呢?
一輩子那麼長,能有幾個人能一直是在按部就班地做事情,沒有一次衝動呢?我相信如果兩個人都願意負責任的話,睡在一起的兩個人就會想盡辦法結婚的。但是有一些是種種原因,睡過的兩個人沒在一起,雙方可以把這段往事塵封在腦海裡了,畢竟這已經是過去的行為了,它不會對未來產生任何影響了,可以完全當做自己是一時衝動,頭腦不清晰,做出的決定,只要當兩個人分開的時候,就不要再回想兩人之間的任何事情了。
世界上只有兩種可以稱之為浪漫的感情,一種就是相互扶持、相濡以沫、白頭到老的,另外一種就是相安無事、相忘於江湖的,無論怎樣的結果,只是緣分深淺的問題,畢竟都是曾經自己的選擇。睡過的兩個人,如果不是上學時的同學和上班後的同事關係,其他情況應該一輩子也不再怎麼會遇到了。
即便是遇到,除了心裡要放下,還需要男性紳士和女性剋制,更不要製造出來單獨私密的空間去相處。男士紳士的不去揭開女士的傷疤,女士要剋制住自己內心的情感,大家在人多的地方去見面,出於面子的考慮,自然不會流露出太多的情感,自然也就不會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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