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年少時曾喜歡上了一同在校門口記遲到的女生,那時候他內向膽怯,只把這份喜歡埋在心底。後來兩人在同一所高中,朋友認為應當好好唸書,這份喜歡依然沒有被對方知道。只是努力著和女生一起去到了一樣的大學。
大一結束的那個假期,他終於鼓起勇氣向女生告白,當然,被狠狠地拒絕了。但他沒有放棄,做了很多方面的努力,直到大學畢業。
可是女生依然沒有答應,兩個人就這樣沒有再聯絡了。
我曾問過他,“那麼多年了,你到底喜歡她什麼呢?”,那個時候他告訴我,“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覺得很喜歡她,初中的時候我們每天在校門口記名字,她叉腰笑著罵那些遲到的人,很好看,我記了很多年。”
昨天朋友給我發來這句話,“明智的放棄勝過盲目的執著,去吹吹風吧,如果能清醒的話,感冒也沒關係。”我也不知道他是在安慰我,還是安慰自己。但他跟我說,其實他已經沒有那麼喜歡那個女孩子了,只是很不甘心。因為曾經喜歡,但從沒有得到過。
其實很多我們以為的“還喜歡”,只是因為不甘心而已。這個世界上,總是得不到的和已經失去的最珍貴,我們還擁有著的東西便成了可有可無。那麼多年的喜歡,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歡,還是隻是心中一股執念,一抹因為不曾得到或者已經失去了的不甘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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