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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一件嚴肅的事情,無論是選擇結婚,亦或是想要離婚,都必須要經過慎重的考慮,而那些對待婚姻兒戲,企圖鑽程式的空子,用一紙婚約來換取利益的人,很可能會得不償失,給自己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夫妻,卻並不懂得這個道理,他們覺得結婚,或者是離婚,都不過只是一個程式而已,如果能透過假離婚的方式,換得一些利益,他們也是樂此不疲。

不過,仔細思考一下,為了騙取一些蠅頭小利,而拿自己的婚姻當做籌碼,真的值得嗎?

就算一個人因為假離婚,暫時獲取了一些利益,當他與伴侶復婚之時,他們心中也勢必多少會感覺到一絲婚姻的廉價;而假若在假離婚之後,另一方卻又不想再復婚,那麼,這個人的結局就會是因小失大,賠了夫人又折兵。

夫妻為省一萬元錢買房,辦理假離婚,分手後妻子卻不願復婚

九年前,31歲的趙剛與妻子李雨辦理了假離婚,起因是兩人想要買一套房子,如果他們以夫妻關係購房的話,就會多交一萬元錢的稅金,因為趙剛名下已經有了一套房,而假若他們兩人離婚,將新房登記在妻子李雨的名下,他們就能省下來這一萬元錢。

那時,趙剛萬萬沒想到,自己的這一次假離婚,竟會弄假成真,使得自己再也沒有權利,要求李雨在與自己生活在一起。

本來,趙剛在與李雨離婚之後,他們仍舊像從前一樣生活在一起,共同陪伴著兒子的成長,但是,四年後,李雨卻以夫妻感情不和為由,搬出了趙剛家。

在此期間,趙剛仍對李雨抱有期待,他多次向李雨提出復婚的請求,但是卻都被李雨拒絕了,那時趙剛在無奈之下,也只想維持現狀,用時間去慢慢感化前妻的心。

但是,令趙剛沒有想到的是,在2019年的時候,李雨卻帶著她的新男友,搬進了他與前妻共同購買的房子裡,身為一個男人,趙剛無法接受這一事實,於是,他便讓自己的父母也搬進那間房子,陪伴著孫子學習,照顧孫子的生活。

可是,沒過多久,趙剛卻發現,前妻李雨總是來和自己鬧,不但斷了房子的水電,更是威脅兒子要斷絕母子關係。

此時,趙剛與李雨的兒子正在讀初三,處於人生的關鍵期,趙剛覺得,李雨這麼做,就是想要逼迫自己離開那間房子,以達到她獨自霸佔房子的目的。

那麼,李雨究竟是怎麼想的呢?她為什麼不願意與趙剛復婚呢?又為什麼會帶著新男友,住進她和趙剛所購置的房子呢?

夫妻感情不和,又缺乏信任,使得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

趙剛想要找李雨討個說法,於是,他便來到了前妻的現任男友家。

李雨的男友在見到趙剛之後,便開口說道,趙剛想要房子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那所房子是李雨獨自擁有的,房產證上只有李雨的名字。

顯然,李雨的新男友並不知道李雨和趙剛之間的糾葛,直到趙剛拿出了一份他與李雨簽署的協議。

原來,李雨現在所居住的房子,是由趙剛的母親出資26萬元,再加上李雨向孃家借了10萬元,共同購買的,趙剛和李雨在假離婚之後,便就約定了雙方共同擁有這間房子。

也正因如此,趙剛才無法接受自己的前妻,帶著另一個男人住在這間房子裡。

李雨的男友得知了這情況之後,便對趙剛說,既然你有合同,那你去起訴李雨啊,你又不起訴,是什麼原因?

或許,他根本無法理解,趙剛心中對李雨的感情。

那麼,既然趙剛如此深情,又時時期盼著與李雨的復婚,李雨為什麼又愛上了別人呢?

李雨說,早在她與趙剛離婚之前,她就懷疑趙剛背叛了婚姻,並且,在她與趙剛共同生活的6年中,她發現趙剛是一個既沒有主見,又沒有擔當的男人

李雨表示,她與趙剛在一起生活時,她同時也是和公婆住在一起的,雖然公婆一直對她很好,但是,公婆卻掌握了家裡的財權,趙剛的工資並不會給自己,只會給自己的婆婆,甚至,就連自己買菜,也要問婆婆要錢。

李雨出身於農村,她嚮往自由寬裕的生活,但是,她覺得自己在與趙剛共同生活的多年之中,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因此,她才想要逃離,之前,她為了孩子可以忍,但是,當她與趙剛領了離婚證之後,她便不想再與趙剛復婚了。

聽了李雨的話,婆婆也表示很委屈,她說,自己為了家庭付出所有,為了兒子買房,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積蓄,為了孫子的學業,她更是四處奔波,她自認為從未虧待過李雨,怎麼李雨現在竟然能如此絕情?

不過,既然李雨現在已經有了新男友,趙剛一家也知道再想挽回李雨的心,是沒有可能了。

他們之間要想徹底分開,必須要處理好這間房子。

婆婆提議,要將房子的百分之八十給自己的孫子,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給李雨,她只想給孫子今後一個保障。

但是,李雨卻說,自己現在還欠著孃家錢,不同意這個提議,她要求將房子賣了,然後歸還借婆婆的26萬。

趙剛一家同意了這個提議,至此,這段因為貪小便宜而做出的假離婚,最終變成了真離婚的悲劇。

婚姻不是兒戲,要謹慎面對

結婚需要一份承諾,離婚需要一種釋然,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不是兒戲,它需要夫妻雙方謹慎對待,如果只因為貪圖小利,而貿然的選擇離婚,那結局,或許是夫妻雙方都無法接受的。

想當初,趙剛和李雨假離婚,只是為了省一萬元,可是,現在當他們兩人的婚姻分崩離析後,彼此所遭受到的損失,又怎麼會是一萬元可以彌補的呢?

我想,假如趙剛當初不同意假離婚,那麼,他或許還不會失去自己的妻子,兩人也早已會在婚姻中的磨合期裡,培養出了能夠互不分離的感情。

而假若李雨能夠多與趙剛一家人溝通,說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將對婚姻的不滿悶在心裡,那麼,她也不至於使自己如此委屈。

總而言之,為了微小的利益,而將婚姻當做籌碼,是得不償失的,對待婚姻,我們應該多一分虔誠,多一些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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