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一個大齡男青年,相貌平平,身材偏胖,三十好幾,但他新談了一個女朋友,提出了結婚的要求:只有懷孕了才可以結婚!他女朋友比他小個兩歲的樣子,也是三十多點!但我同事說,如果不是他這幾年沒有混出個人樣,他也不至於找個三十出頭的女人,他還說男人的夢想是永遠的二十五歲!原因是二十五歲的女人是生育黃金期,過了這個年紀生孩子風險大,並且也怕養育的孩子身體,智力等比不上黃金期時候生的!他說這是男人愛二十出頭的女孩子的原因!在中國,如果不是有經濟壓力,多子多福才是最完美人生!我對這個想法雖然稱嗔之以鼻,但卻也無法反擊他!
其實婚姻的本質無非就是一種合作關係,一種為了保護養育後代而籤的契約!在物質經濟發展不發達的時代,男女合作是將自己的基因(後代)保護好的一種有效方式!現在隨著經濟發現了,女性社會的地位提高了,很多經濟相對發達的個體僅憑個人的經濟能力就足以養育下一代。而男女結合只是給孩子更好的精神條件。但也不乏經濟能力相對薄弱的男男女女,需要相互配合才能夠養育下一代!所以說不生育的婚姻已經失去了婚姻最本質的意義!你想啊,不想生孩子,不想給孩子一個正常的生長環境,只同居不領證,彼此雙方是不是就沒有義務了?我不需要為了你,為了這段關係勉強自己去融入你那個我本來就融不進去的家庭,不用去照顧你爸媽,你不用去應酬我爸媽。相聚就聚,不聚就回自己家,這個多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