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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已過,我也即將成為離家遠走的打工一族。可是,我卻傷了父母的心!

我是80後,不是獨生女,卻是父母寧願超生被罰都要留下的孩子!

都說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可是在父母年紀已高身體不好後我卻選擇遠離他們去了外地,我知道他們有多捨不得多想念,可我卻還是殘忍的選擇了遠方!

32歲的我未婚,沒車沒房沒存款,在外地工作時交了個外地的男朋友,這也是我再次離開父母的原因之一!

我很想和父母說,爸、媽,再給我一年的時間,讓我做出內心的選擇。

這麼大的年紀遇到合適的人不容易,可是遠嫁是不是就代表不能盡孝了?

還有5天我就要走了,我開始失眠!我的心很亂,我很後悔會遇到他,如果不是他可能我不會這樣為難,我也很感恩能遇見他,是他讓我對婚姻有了嚮往。

可是,和他在一起時我的心總是覺得對不起父母,總是覺得虧欠他們,對不起他們,“忠孝兩難全”在現實中真的是這樣折磨人!

你們懂這種心情嗎?我到底該怎樣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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