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在外就餐,同桌一家四口,期間小孩因桌上紙巾筒無紙,拿取我桌上紙筒。

我當時隱隱覺得不適。

小孩的動作似乎合情合理

而換至我身上,合情不合理。

遂思考良久,確實合情合理-因為她是小孩

這並非籍口,而是實在的。

人之初性本善,我理解的善,是有利的需求。

初生嬰兒,餓了,就哭,訴求自身的需求。

身體有一點不適,就哭,提醒父母解決自身的不適。而這是非常正確的善。

情理二字,情永遠應該在理之前。

人的一生,由哇哇落地,最初感受的是父母給予的感情,繼而再逐步接受世間上修訂的理。

小孩桌上無紙巾,隔壁有,直接拿取,合情-善

而合理應該向商家要求補充紙巾。這在我而非小孩,因為小孩不知道這個理。

而我當時未能做到“共情”。我隱隱覺得應該強加“理”於小孩身上。不是教導,是強加。

我理所當然的要求一個小孩擁有跟我一樣“講道理”,是我錯了。

3
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守望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