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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出家,在家,常兩顛倒,有出家喜歡俗家,有在家的老“出格的”行出家法,搞到家不成家,為何不乾脆分開?然後去出家,偏要去傷害家人朋友呢?在家有在家的樣,出家有出家的樣,這是各有其“能”的!顛倒過來了,出家的老喜歡名利,比俗家還富有的和尚,寺廟像私人產業,集團式經營,成了商業模式!所謂好管理,實際是好大喜功,搞“專制”!管理需要一個真正“利生”者,不是賺錢的專家!會賺錢,也會利生,那當然更好!如果獨選一個,熊掌與魚,只能選擇一個,最好選擇利生那個作領導!和尚也一樣,選擇有利眾精神那個,兼淡薄名利,那個,當“頭”比較實在些!出家法,自然屬於出家修的,在家法,自然是在家修的,在家的人,有公共事業,有家庭,有責任在身,不能與出家相比!在家,不能搞到自己那麼“複雜”,也不要那麼好爭名奪利,在家的人,比和尚,還能做很多方便,出家法講“身口意”三處,在家只重心,這一處!且這一處,是絕對的修行處所!出家人,對身口意三業更是絕對“執著”,絕對不能隨意走方便!有人喜歡拿濟公什麼來比較,特殊的例子,這個世界,也只有一個兩個特殊根器,絕大部份出家的人,最好身口意三業,必須守護!搞名利事業,是出家人“將要”墮落開始!在家要出家法,沒有必要,於細節言行上都奉行出家規矩的話,乾脆是出家好,別破壞人事發展,社會發展的運作!什麼無分別善惡論,無鬥爭論,都非“俗家”學的!是出家人學的!那些無鬥爭論,無善惡論,屬於破壞世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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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一些應該堅持的習慣,長期堅持下去會有意向不到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