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初我剛懷孕一兩個月的時候,有天不想做飯。下午三點鐘給她打電話說晚上去她那裡吃飯(平時我不去她那裡吃飯的),她滿口答應了。等我下班了坐一兩個小時的公汽(那個時候沒有地鐵,從漢口坐到武昌)到她那裡吃飯,結果桌上就只一盤清炒大白菜等著我。
2、月子仇:我做月子她沒有照護我一天,連一個小時都沒有。更別談給孫子洗尿布了。我的月子是我爸媽照顧的。她倒是經常去,去了就把孫子抱在手上,“乖啊肉啊”地叫著卻什麼都不做
3、兒子五歲的時候,大年初二她大孫女和女婿帶了一些水果來拜年。等客人走了以後我洗了一點車釐子給兒子一起分著吃了。等我再想去洗藍莓吃的時候發現東西都不見了。原來是她藏起來了說要留著待客(第二天姑姐一家要來拜年)
至於其他的類似事情數不勝數
婆婆這個人憑良心說不是壞人。只是個性很自私,覺得他們家的人都聰明能幹,嫁進他們家的媳婦也好,他家姑娘嫁的女婿也好,都不如他們家的人而且因為她本人是家中的老大,所以個性非常好強,希望什麼都要聽她的。對於我來說,我怎麼可能做得到?我跟她之間婆媳矛盾肯定會有,但因為我躲她躲得遠遠的。所以避免了跟她的直面衝突。
這裡也要交待一下我和老公的情況:我認識我老公的時候,他是離異帶著女兒,女兒當時讀四年級。我和老公結婚之前承諾不需要我管他女兒的事情,所以我跟他相處了半年多就結婚了。
結婚不久,婆婆找我單獨私聊說,要我把他女兒當親生的對待,給她溫暖;我直說:我會對她好是我的事情,不需要她指教;像她女兒這麼大的孩子除了愛之外也需要管教,而不是怕她心裡不好想而一味地溺愛...然後,我又給老公打電話,在電話裡又哭又鬧說,你如果擔心我會虐待你的女兒,我們趁早離婚。。。老公掛了電話就把他媽訓了一頓讓她不要再幹涉我們的事情。他媽再也不敢在我面前說什麼了
婆媳關係上主要取決兒子的態度。月子仇的事情是我心中的一根刺,這輩子都不可能就這麼消失的(這個我不管別人怎麼看待,不要說婆婆沒有義務照顧媳婦孫子之類的話,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起碼現在中國的國情就是這樣)。婆婆沒有照顧我的月子,也從來沒有給孫子洗過一次尿布,更別談帶孫子了,我兒子都是我爸媽帶大的。現在孫子14歲了連一件衣服都沒有給他買過。我可以不計較你這些,但是你也別指望我會去照顧你。後來兒子大一些了,這期間婆婆因為生病住過幾次院,都是我老公去照顧的。老公曾經說你去照顧個幾天?我說:你有臉要求我去照顧麼?她是照顧過我一天還是照顧過她孫子一天?她照顧了我一天我會照顧她一週;她照顧了一個月我就照顧她一年;你自己數數她照顧了我多長時間再來跟我說!老公啞口無言,灰溜溜地再不說這話了。
後來有一回她再生病,我看老公實在辛苦,好心請假去照護了三天。結果她老人家給她兒子告狀說我晚上沒有挨著她睡(我看之前姑姐照護的時候也沒有挨著她睡)我就知道了對她好心是沒有好報的。
我跟婆婆相處的原則是:1、敬而遠之。我自己有工作有收入,我不需要你們家養,你家養的是跟你家姓的孫子。所以我不會聽你的話,我願意這麼做是因為我自己想這麼做。
2、劃清界限。婆婆怕兒子,當我對婆婆有想法的時候跟她兒子說,讓她兒子去說她。婆婆對我說話經常挖坑讓我跳,所以跟她說話的時候我都會仔細想想避免進坑。
3、避免直接面對婆媳關係。老公曾經有過想法(估計也是婆婆跟他吹了風的)說讓婆婆搬過來跟我住,給我作個伴(因為工作的原因他每週回來一次)我直接拒絕了。其實他自己心裡也清楚,他媽的脾氣暴躁,再加上我的脾氣也不好,根本就不可能能夠相處得好的。所以他再也不提在一起住的事情了。
現在,跟婆婆也就是一年幾個大節會在一起過幾天,而這幾天我有時候故意跟老公吵架(我跟她兒子吵架她就擔心兒子跟我的關係,就沒有心思挑我的刺了)。見面就是淡淡的,打個招呼聊幾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