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坐地鐵上班,偶然看看一位婆婆的照看孫子三條相處規則,有感而發,62年出生的婆婆熬到了退休,老兩口月薪過萬,有車有房一獨子,因孫子出生,兒媳要求照看孫子,婆婆提出三點要求,兒媳怒要離婚:
第一條:一個月的家庭開支差不多要6000塊錢,包括小孩子紙尿褲之類,老人兒媳各出一半,因為兒子的錢要拿來供房,還要供車。只能從兒媳婦的工資裡面拿3000塊錢,兒媳婦知道後她很生氣,她說老人一個月的退休金有一萬塊,她一個月工資才8000塊錢,如果給了3000塊錢生活費,她一個月還要買2000塊錢左右的奶粉,只剩下了有2000塊錢了,那還要買衣服什麼的,她說不夠用。
實際情況是:兒媳每個月都給父母4000塊錢,兒媳父母才50多歲,還在外面打工賺錢,兒媳是一個伏地魔,她父母說叫兒媳婦每個月給4000塊錢她,存起來以後給她弟弟買房子。
第二條:星期六,星期天兒子兒媳自己帶小孩,如果他們要加班的話,婆婆會幫他們帶,節假日他們放假的話,孩子由他們來帶,公婆要求回自己小家去!
第三條:不能把上班不好的情緒帶到家裡,夫妻都不能對老人甩臉色,不能在老人面前吵架,老人做的有不對的地方,請直接的說出來,老人會接受。我們就不幫他們帶小孩,我們不是他們的保姆,不可以叫我做這樣又做那樣,一日三餐我會為他們做好,家務我們也會做,但是他們如果下班有時間,如果有家務要做,他們也要參與進來,比如飯後洗碗擦桌子之類!
我真心感覺這是我見過最拎得清公婆,作為兒媳,和婆婆相處五年有餘,越來越感覺這三天規則就是將矛盾扼殺在搖籃的制勝法寶。
婚後幾年來的生活,我從一個懵懂的少女慢慢的學會了去扮演好更多的角色,曾經以為愛情是婚姻的避風港,後來深深的體會到婚姻是需要用心去經營的,如果一家人目標一致就是為了好生活,作為兒媳要懂得感恩,更要明白自身的責任!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孩子都是自己的,父母幫忙帶孩子我們要感激,他們原本可以更舒服的生活,願意帶孩子已經是一種很大的犧牲。
女孩可以對自己的父母好,但是不能無底線的幫助弟弟,這其實是對他的一種不信任,弟弟是一個男人,如果希望他能懂得感恩,認識到自身的責任,就應該做出表率,好好經營自己的家庭,讓你未來的弟媳看到你的做法,而不是讓你去為他們的生活買單,其實你給予的越多弟弟的鬥志就消磨的越多,伏地魔的付出不僅傷害了自己,更是對弟弟的一種傷害!我很慶幸自己看懂了這些,作為一個姐姐,對弟弟的感情確實特別,但如果我們能正確認識到受人之魚不如授人之漁的道理,姐姐們肯定可以做的更好。
85後兒媳是一個擁有多重身份的女性,他們是父母的孩子,是丈夫的妻子,是孩子的母親,正確處理好家庭關係,努力扮演好我們的每一重身份,肩負起每一份責任,才能夠擁有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