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是做建材生意,姑且稱他為A吧,去年談了一個女朋友是他合作客戶,姑且稱她為S吧。因為生意上往來密切,彼此都乾柴烈火的,很快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的時候他們還是非常親密,這個女人可能也沒有什麼本錢,但是也想自己創業,進取心還是很大的,很有野心。所以我這個朋友為了支援女朋友就幫他女朋友墊付了大部分的貨款。
可能這個女人只是想利用這個男人而已,這個女人在跟我這個朋友交往的時候又勾搭上了另外一個做酒店鎖的供應商,被我這個朋友發現了,從此這個女人就把我這個朋友所有的聯絡方式都刪掉了。
我這個朋友痛苦不堪,陷進去無法自拔,而那個女人呢做個另外那個供應商小三,每天沉浸在無比幸福的美麗的愛情當中。
我這個傻朋友吶除了痛苦也不去跟那個女人索要貨款,勸他呢也不去,只說既然愛了錢算什麼。可是作為這個女人我覺得你既然不愛別人了,既然想斷得一乾二淨,你就應該把欠別人的錢歸還給別人,即使曾經不是男女朋友也應該把欠別人的錢還給別人,這是起碼做人道德吧。
不知你們是怎麼認為的?反正我是覺得如果不愛了就應該把欠別人的錢還給別人。別人已經夠痛苦的了。這樣做太不厚道了。你們覺得呢?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