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的生日宴很隆重,擺了20多桌,很多人我和爸爸媽媽並不認識,而且參加的親戚也不是很多,我爸爸覺得姑姑不關心親戚關係反而還這樣做有點過份了。但我姑姑當著所有參加她生日宴說的一句話,讓我爸爸和媽媽,包括奶奶都覺得害怕了。我姑姑告訴大家:如果我家棚戶改造,她一定要拿走百分20的拆遷安置所得。當時我媽聽了後就開始犯心絞痛了,我奶和我爸看我姑姑說話過份,立馬就拉我媽媽快點回家。
回到家裡,我媽媽只知道哭。我奶奶對我爸說,不是她想拿就可以拿的,她已經不是咱家人了,戶口結婚時遷走了,該給她的都給了。今天她即使敢開口要,但凡只要我在,她想都不要想。我爸面情軟,給我奶說,都是姊妹兒女,她要就給她。只是她不該當著那多人面這樣說。我媽聽了說憑什麼給她,她至結婚後給咱家帶來過什麼,老人她都不過來看,即使咱爸不是她親爸,總有養育她的恩情,咱爸去世她帶全家過來混吃混喝,承擔過什麼做女兒的責任。我爸對我媽說,不要再鬧了,鬧不起。
我媽一直為這事不高興身體也出了問題。
然後有一天,我媽叫我陪她說說話。我才終於明白了很多事。
我姑姑是我奶嫁給我爺後帶過來的女兒,和我爸屬於同母異父。我爺在去世前的時候為了避免家庭矛盾,做了公證遺囑,把我家現在的房歸屬到我爸名下,同時也把祖傳的三幅名畫作為對兒子的生活考慮,一起把繼承權歸屬到我爸名下,要求我爸好好照顧我奶,一定要孝順送終。對我姑的安排是等我奶去世後按國家政策遺產繼承,我姑有權繼承我奶所持有遺產,但不可以侵犯已經公證後歸屬權歸我爸的遺產。同時要求我姑多回家陪陪我奶。
我媽告訴我,我姑早都變著法把我爸手裡的那三幅字畫拿走了,現在又要拿拆遷補償。做事太過了。
我知道我姑姑家情況,我姑嫁給我姑父時他家是幹部家庭,後來我表哥表姐他們都安排在國家政府機關單位工作,我姑姑家有20多套房,我表哥更是有本事,副所長,名下的車都將近100多萬。
我問我媽我姑姑家即有權有錢為啥現在還要咱家的拆遷補償,我媽給我說,都是你爸心軟,他姐只要一開口,你爸就隨你姑。
後來我媽讓我找律師諮詢一下,看怎麼解決。被我爸知道了,我爸說到拆遷時候再說,不要為了這事影響關係。
我也很矛盾,雖然我現在還不能對家裡發生事做決定權,但看到我父母一直為這事吵架就擔心。
(本人家庭真實問題,希望大家幫我一起想辦法,再不要讓我父母生氣吵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