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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歲已經很久遠了,我們那時候上學晚,加上我休學留級一年,上大學就十九歲了,大學畢業二十四歲,工作四年結婚,婚後懷孕生女兒全職帶娃四年來到了三十二歲。好像生活裡的每一步都是按照我預想的去走的,結果也幾乎都是自己想要的,很早之前, 我讀過一條格言:人要給自己訂下目標,這樣你才會朝著它努力,於是結果就會變成你想要的樣子。我深以為然,讀書時候我就開始懂得,生活基本不會欺騙一個努力的人。

過去的全職在家的四年裡,我有兩年半的時間用來難受,這種難受是抱怨,委屈,疲憊,後悔,想離開。來自一個有學歷有事業心的女性,對工作的渴望,化成了許多日夜的無奈。在這裡,我終於不再提起一個人帶孩子所經歷的一切心酸和不容易,這是我本身的進步,也是時間對事情對一個人心態的改變,我們終究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的,其實,這是對的,傷疤已經好了,仍然記著疼,對自己是折磨。我們不是原諒我不是忘記了,只是放過了自己。

突然有一天,我開始不再有那些難受的情緒,我接受了現在的一切,開始享受這樣的生活。我雖然依然對工作有渴望,但是,我分析,那是因為我的學歷我過去讀書將近二十年所學的知識,似乎不允許我在家務裡埋沒了它們;我曾經想幹一番事業的決心不允許我連收入都沒有;還有我對成就感的渴望。後來我在孩子和家裡找到了成就感,為了孩子,我願意暫時忽略前兩條。

但是,想到父母,我常會有愧疚,他們在那個貧窮的年代,省吃儉用供我十幾二十年,我沒有建樹,為他們做的很少,連陪伴都沒有,我終究是有了家有了孩子,顧不上父母的人了。於是我相信,我們和父母最好的狀態就是各自都過的不錯,互相不需要操心,如果有一方需要對方操心,日子和心理就有些難了。這是我三十歲之後才懂得的道理。很慶幸,我還年輕,他們還沒老,我的孩子長大了一些,之後我會有時間和精力至少多回家看看,而不是想家了就給他們買了東西寄回去。

我是那種可以吃很多苦,也可以很能享受的人。我得過兩次抑鬱症,曾經無數次失望,絕望,慌張。但我依然只相信愛,相信美好,我從不渲染悲傷,不追究令人難受的過往。三十二歲這一年,希望一切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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