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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何謂剩女?到底是一個社會的產物,還是這個社會新造出來的一個詞?

我記得,前幾年這個詞很是流行。後來還是不了了之了,沒有後續,這個詞也沒法有後續。

目前來看,也許相對於前些年,是社會對大齡未婚女的一種寬容,或者是一部分婦女對婚姻的一種警醒。

其實,嫁與不嫁,或者晚嫁,真的是個人的事兒。

對於不勉強自己的女子來說,婚姻真是一種緣分的事兒。

但是,我們畢竟生活在社會中,人與人的交織,無法徹底閉關鎖門,所以,難免受家庭,輿論甚至風俗習慣的影響,不同的大齡剩女,會選擇讓自己接受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顧名思義,大齡剩女,就是過了適婚年齡,仍然沒有結婚的女人。一個“剩”字,彰顯了居高臨下的態度。

但是,另有一層含義,嫁不出去的都是被挑剩下的,結婚的卻是被選擇中的勝利者,果真如此嗎?

這樣的價值觀念,作為一種文化傳統,其實是一種糟粕吧。卻深深紮根在中國家庭中。

更為諷刺的是,作為當事人自己,還沒有好好談論過這個話題,美國PBS電視臺卻播出一個紀錄片,它毫無遮攔地諷刺中國剩女有是罪的,一個帶娃的農村婦女,都認為比在北京港資所上班的大學畢業生優越。

她優越感爆棚的原因,就是她結婚生子了,對方卻依然單身。

其實,這也是發生在中國家庭真實的一幕。

邱華梅34歲,出生于山東濱州一個小山村裡,家裡有五個兄弟姐妹。一般情況下,這種多兒女的家庭,大都是以要一個男孩子為目標的家庭。不管生幾個孩子,直到生出男娃為止。

而這樣的家庭,總有一個或兩個孩子比較有出息,當然,有出息的並不一定是男孩。

邱華梅就是那個有出息的孩子,她一路過關斬將,考進北京某政法大學。

畢業後,在一家港資企業做律師。

雖然,她很有能力,很有本事,超過村裡大多數男孩子,但是,34歲,依然孤家寡人,沒有男朋友。

這在一個小山區裡,可不是件好事,村裡的風言風語,很快讓邱華梅父母的感覺,從驕傲扭轉成負擔。

每年春節回家,家裡家外,一堆人催她結婚,甚至還有的給她介紹男朋友。

父親唉聲嘆氣地說:“咱當初沒錢,就算賣血,也要供你上學,誰知道今天是這副樣子?別人問起來,我都沒法說。”

母親說:“我愁得睡不著覺,你結婚了,我才能放心,所有人都結婚,你怎麼能不結婚不生娃呢?以後你老了,可咋辦啊?”

小外甥也不吝嗇,叫她光棍姨。

姐姐更是毫不客氣地說:“不結婚,再幸福那也不叫幸福。不結婚的人就該判刑,你索性也別回來了,鄰居也就不會再說閒話了。”

讀書讀傻了,不正常,太自私,這樣的“批判”,一股腦都湧了上來。

開始,邱華梅還梗著脖子反駁,後來,再辯駁,說著說著自己也哭了。她也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錯了?

對父母的愧疚,被外人的否定,被攻擊,被指責,這些急攻於心,令她崩潰。

她哭喊著:“養孩子有屁幸福啊,你們養我幸福嗎?你們不開心吧,所以,我寧可不生孩子。”

回到北京,這件事終於成了重點之重,她承認自己不得不妥協,把婚姻生孩子當作一件大事來辦。

原本素顏朝天的她,開始化妝,參加各種徵婚主題活動,期望能碰上那個讓她解決婚姻大事的男人。

02

當紅娘問她,對另一半有什麼要求?

邱華梅只提了兩點:良好的教育,尊重女性。

什麼意思呢?

尊重女性,就是兩個人能夠共同承擔家務,還要尊重她不想生孩子的意願。

邱華梅以為自己的要求並不為過,哪想,紅娘聽完,卻噗地笑了。

送她12個字:不是美女,年紀太大,自欺欺人。

邱華梅儘管心裡不舒服,還是撐著微笑,聽紅娘帶給她的一番教誨。

自然,尷尬可是由心到面的啊。

外貌,年齡,性格攻擊,就像三顆子彈,砰砰砰,直擊心臟。

這可是她沒想到的,直接打的她蒙圈。

但是,她不承認紅娘所說,反駁道:“我34歲,是很好的年紀啊。”

結果,她的反駁被紅娘一聲輕薄地“哦”字,一帶而過。

相親多了,她不得不承認,年過三十的未婚女人,在這個市場上會有怎樣的待遇:被審視,被貶低,無論受過多好的教育,人品多麼端正,性格多麼平穩,都抵不過年輕貌美。

相親會上,碰到一個老鄉,長相不錯,看起來文質彬彬,外貌符合邱華梅的要求,但,對方遵循男性主導家庭的傳統,不接受女方比自己強太多。

之後又找各種委婉措辭,最後才直言相告:山東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點大男子主義,只是程度問題。

而北京當地男人呢,對方也直言相告:跟外地女生交往,壓力還是比較大的。

邱華梅還主動參加公園相親會,遇到一北京大媽幫兒子相親,華梅跟她攀談,大媽聽完她的條件,連連擺手:學法律的女孩厲害,娶到家裡就完蛋了,鬧出點矛盾,都要搬出國法,不敢要不敢要哇。“

雖然是笑談,華梅的心還是被刺痛了。

她連詢問對方兒子的職業,都沒得有機會啊,大媽說:你就放過我吧,不合適就別聊了。

邱華梅不得不承認自己真的沮喪透頂:她一個堂堂高學歷律師,不但工作勤奮,人堅強,又自律,到相親市場上,卻一文不值。

相親,變得越來越最艱難。

曾經自信的心態,被打擊得體無完膚。還得承受,被人羞辱。

03

除邱華梅外,還有兩個主人公。

北京女孩,徐敏。28歲,中國傳媒大學畢業生,國企工作,家裡給買好了房子車子,一切準備就緒,只欠她結婚。

她也相親多次,也處過男朋友,最後都不了了之。她說是因為母親不同意,她的婚姻家庭的決定權佔百分之八九十。

第三個主人公,蔡琪,36歲,北京某大學教授助理。她在一年內就完成了找男友,結婚生子,換定居城市,一系列重大操作。

男方對她年紀小很多,兩個人的成長環境也相差很大,但還是走到了一起。

結婚時,她媽媽笑著說:“還是應該走常人走過的路。”

一如絕大多數逼婚的父母,其實給不出孩子必須結婚的理由,只會說別人都是這麼過來的,我們也是這麼過來的。

她也思考過,自己最後選擇結婚不是一種妥協。

但是,心細眼尖的觀眾似乎有點不買賬,毫不留情地問她:“為什麼你的言語中,透露出結婚就是成功的意味呢?”

她回答道:“沒結婚之前,我的生活很有趣;婚後的生活就沒那麼有趣了,甚至無聊。但是,更幸福了。”

而蔡琪的幸福,來自於一種基於世俗價值觀的穩定和安寧之上。無須持續戰鬥,也能好好過自己的日子。

就算這是一種妥協,也沒有違背自己的內心,而是在明確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情況下,做出的,最為平衡性的決定。

再返回到第一主人公邱華梅身上。

邱華梅對身上標註的剩女標籤有了一個比喻:“就像在大海里溺水了的感覺,四面八方突然就湧上來,我覺得我隨時可能會掉下去淹死,心底裡是恐慌的。從這個海平面裡逃出來是一回事,最根本的解決辦法,是逃到陸地上,逃到岸上,我還是要努力地奔跑。”

一味的反抗,是缺乏安全感的,你得到自己的陸地,而不是在海水中浮浮沉沉,步入婚姻是一種上岸的方式,就像蔡琪那樣,在尊重個體意願的前提下,接受一種世俗且常規的幸福模式。

但那僅是蔡琪的選擇,邱華梅卻做出了另一種選擇。

她選擇了隻身到法國留學,繼續深造。

不知是樹挪死人挪活的作用,還是她的轉折點來了,邱華梅不但學習和工作上都有重大突破,還認識了自己的先生:一個令她快樂的德國(德籍華人)男人。

到此,老大難邱華梅算是,以自己喜歡的方式,步入了大眾生活的方式。

這個紀錄片拍攝於2016年,五年後的今天,邱華梅結婚生子,正準備開自己的公司。

三個女人的情感生活,各有所終。儘管28歲的徐敏為家人,繼續等待也是一種選擇。

邱華梅不是一個擁有徹底反叛精神的女人,又不被中國的孝文化所牽絆,以婚姻為上的價值標尺所影響,她身上有一點是令人動容的,就是那種熱切勁兒,對自由和美好事物的敏感,讓她能夠察覺到這個環境會令她死去,不是身體的消亡,而是個體尊嚴被徹底抹殺。

她說,社會對女性婚姻的約束,就像舊社會的裹小腳,鞋子就限定那麼小,有些姑娘腳小,可能正好合適,可我偏偏腳很大,有著更多的理想和期待,這鞋子我穿進去會疼,我不想穿進去。

這部影片不是反抗婚姻,也不是提倡不結婚,而是在說,你結不結婚都可以,他人都應該尊重,對自我人生道路的自由選擇,無關男女,也無性別對立,只是就目前大環境而言,女性會因為年齡的限制,遭受更多的壓力。

而男人,也不應當被逼迫必須成家立業,非得當頂樑柱,婚姻是人生的一種路徑,不是唯一,也非必然,這世界上的路千萬條,又怎麼能只規定一種尺碼的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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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機不離手的時代,一天收不到喜歡的人的訊息,那就早點換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