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很多再婚女人,她們選擇男人結婚,根本目的就是給自己找一個物質依靠。她們秉承著“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宗旨,力所能及的搜刮男人的錢財。
如今的男人,在面對物質女人時,同樣理性。當他認定女人和他在一起目的不純,僅僅是為了給自己謀求經濟上的好處。男人如果遇到這樣的女人,會避之不及。
孫先生的再婚妻子也是一個“物質女,”當他發現無論自己如何加大付出,依然滿足不了妻子貪慾時,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孫先生:
我和劉女士再婚五年了,在這五年當中,家裡的所有開支一直是由我獨自承擔。每當我想讓她為家庭付出時,她總是以“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為理由拒絕。她說如果要她分擔家用,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
我的收入不低,可每個月都把錢都花得精光。我不僅要承擔兩人的全部生活開支,還得時不時應付再婚妻子的突擊消費。她隔三差五就會找我要錢,不是說打麻將輸錢了,就是看上哪件衣服或鞋子。
她把“吃公攢私”用到了極致。她大大小小所有開支,都是伸手找我要錢。就連我讓她幫我買一瓶醬油,她都會讓我把醬油錢給她報銷。
最近,她孃家弟弟籌備婚事,她就命令我包八萬紅包,說弟弟要給女方八萬的彩禮,可為了買婚房把錢都用完了,我給的八萬就給女方當作彩禮錢。
我覺得她簡直是獅子大開口。我給她花錢還行,可憑什麼他弟弟的彩禮錢還得我拿?一張口就是八萬,當我錢是打水漂來的嗎?誰掙錢都不容易,八萬不是一個小數目,我才不會平白無故的拱手送人。
我拒絕了她的要求,她見我不願意拿錢,就以離婚相威脅。這次我也犟,說離婚就離婚,難不成我離開你就活不成?她見我不肯妥協,就收拾衣物回了孃家。
妻子有一個兒子判給了男方,我有一個女兒,孩子由她親媽帶著。由於我倆身邊都沒有孩子,所以我倆早已商量好,生一個我們自己的孩子。
我本來準備今年讓她備孕,可妻子的表現越來越讓我心灰意冷,再也沒了和她共同養育孩子的興頭。我感覺她太自私,教育不好孩子。孩子有一個這樣的母親,這輩子都不會幸福。
我把妻子氣走了,又不肯向她低頭,只好一個人過起單身的日子。我這輩子從來沒有做過飯,每天自己一個人,就更不想做飯,於是天天靠外賣混日子。
我有胃潰瘍,只能清淡飲食,不能吃大油大葷。可外賣普遍油重,吃了一段時間外賣後,我胃潰瘍就復發了,一個人在家裡疼得哼哼唧唧,真想身邊有個人照顧。
疼得實在沒辦法,我只有給妻子打電話,讓她回家照顧我。當她明白我叫她回家的目的,僅僅是因為我病了,需要她的照料,並不是要給她八萬元錢。她沒聽我說完,就不耐煩的結束通話了電話。
她說如果我不願意拿八萬元給孃家弟弟,她這輩子都不會再回家。說給我一個月時間考慮,如果到時候我還是不同意,她就要去法院起訴離婚,還要和我平分財產。
想想和她結婚五年,家裡所有的東西都是我置辦,大到房產和家用電器,小到針頭線腦,家裡每一件物品都是我花錢購置。
現在她卻要和我離婚平分家產,我不禁怒火中燒,嚴詞拒絕了她的無禮要求,對她說離婚可以,想和我平分家產?沒門!
一個月後,她真的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我購置的房產,要和她平均分割,存款也有她的一半。這時候我才想起來,當時辦房產證時,我確實加上了她的名字。因為她說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才有安全感,當時我頭腦一熱,就答應了她。
現在我追悔莫及,感覺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錯事。我和她僅僅共同生活五年時間,就被她搜刮去百萬家財,讓我痛悔不已。
結束語:很多女人,打著尋求安全感的旗號,要求男人對自己加大物質付出,甚至買房買車都不在話下。她們找男人唯一目的,就是依靠男人給自己提供優越的物質生活。
再婚婚姻,會摻雜更多的利益關係。很多女人再婚,都是有目的而來。作為男人,再婚的時候一定要擦亮雙眼,要在深入透徹瞭解對方之後,再走入再婚婚姻。
千萬不要等到錢財盡失,才後悔不已,讓自己傷財又傷心。男人只需要做到防患於未然,謹慎付出,才是防止被騙的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