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夫妻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離婚,並帶有小孩。當遇到心儀的伴侶時伴隨各種考慮:有沒有小孩、結婚後會不會夫妻同心、有沒有再次組建家庭的必要?等等問題。那麼究竟有沒有再婚的必要呢?這些問題又該怎麼解決呢?
既然遇到那就應該珍惜,人的一生總該為自己而活。
生理需求:成年人都懂得一個問題,總不能出去亂找或者憋著吧。心理需求:誰不渴望一份真正的愛情,感受關心、體貼、陪伴的幸福感呢?再婚以後必然會面臨許多問題,那麼怎樣才能夫妻同心呢?
資金財產問題:想要夫妻同心,財產問題是重中之重,也是很多再婚夫妻彼此勾心鬥角的嚴重問題。都想著為親生孩子爭得更多的利益。這裡就是一項大錯錯特錯的想法,都是成年人,誰都不傻。這種小心思往往會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大問題。
解決辦法:結婚前應該彼此約定,金錢方面不能分彼此,婚前的部分可以不儲存在共同賬戶。婚後所得即為共同產財產。其它事情以共同收入,共同支出為原則支配。
雙方小孩教育問題:很多生活中的瑣事也是影響兩人情感的關鍵所在,比如弟弟想要哥哥的玩具,哥哥不給。哥哥不小心把弟弟碰到了,弟弟哭鬧等等。而當大人的又不能正確分辨是非,便隨意地判斷對錯。一次兩次可以容忍,多次後導致情感破裂。
解決辦法:各自都有小孩是不爭的事實,既然決定結婚那就要做到相對公平。就算不能做到視如己出,至少也應該做到相對公正。在面臨這類問題的時候,大人一定不能偏心,更不能說出利己不利他的言語。無論對錯,無論次數。雙方大人要以大家庭為核心,在公開的場合,各自教育自己的孩子。決不能各自領回小房間“說好話”
各自的前妻、前夫問題:再婚的夫妻都有各自的前妻或者前夫,在感情上任何人的眼裡都是進不得沙子的。有想復婚的,有感情糾纏的。有以看小孩為藉口騷擾的,更有見不得別人好的。此類問題,也是許許多多再婚夫婦的困擾所在。
解決辦法:既然決定再婚,前任的關係必然是過去式,保持應有的距離、對現任的忠誠,是現在必須做的事。明確確立與前任的關係,堅決自己的立場,斷了前任的念想。對於前任的糾纏應與現任商討解決辦法,保留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權利。看望小孩約定固定的週期,如有變動應提前告知。
感情最終問題:不論一婚二婚,感情的世界總是伴隨許多的瑣事,矛盾隨之而來。前任的父母或者家庭出狀況、要不要再生一個彼此的孩子、各自的孩子要不要買房等等問題。瑣事一多,心累,折磨,煩躁等情緒全面爆發,婚姻便走向滅亡。
解決辦法:夫妻是一個共同體,很多事情需要兩人合作,協商、解決、安慰。生活中的大小事宜一定要夫妻二人多多商討,共同解決,很多事情不能私自決定。夫妻是一個整體,就像左手受了傷,右手去撫摸、按摩。夫妻任何一方都要懂得安慰、體貼與溫暖對方。
總結:二婚之所以備受爭議,多半是不幸的結果帶來的各種輿論。但是世上難道就沒有幸福美滿的結局嗎?肯定是有的!最初的我們只是一張白紙,經歷了各種事情的我們被染上了顏色。當你以有色眼睛看待二婚,二婚也一定以相同的色彩反饋給你。請記住,將心比心,你將被世界溫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