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現一個社會現象:幾乎每個人都要比看起來的樣子窮一些。
我們在各種社交場合,透過言行觀察和溝通交流。總會發現,幾乎每個人在他人面前都要顯得比真實的自己過的好一些。
就好像,東北人真的看起來都比較闊綽;廣東人都好像“包租婆”;江浙的農村人感覺都挺富裕;蒙疆人好像家裡都有牛羊牧場等等。
實力不行,場面還是要有的。這應該是大多數人都難以規避的性質。我們總善於在別人面前表現的更加舉止大方、更加積極陽光、更加富有、更加幸福。這看似是一種無意識流的“偽裝”,實則是根植於傳統文化裡的“劣根性”。
人要活的有尊嚴,這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文明中流淌的本性。但後來這個尊嚴悄無聲息地變成了“自尊心”,直到後來又變成了“虛榮心”。攀比會上升到嫉妒,那自尊也會轉化為虛榮,這種人之常情恰似魯迅先生對越來越自私的這些人的批判。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們都知道這句話是有違道德的,但幾乎沒有人能做到。我這不是在揭露某種不端,只是在闡述一種事實。更重要的,是希望我們儘快將“虛榮心”還原到真正的人之尊嚴。有尊嚴地活著,不需要他人崇拜你,只需要我們自己活得坦蕩、活得快樂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