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戀中女子都有心中的白馬王子,男人更期盼結識高富美。江蘇劉某就遇到了自己紅顏知己,可不知怎麼本來網上聊的挺好,相親見面就吃了頓飯,買了幾件化妝品就再也不聯絡了。到底咋回事呢?
案例:劉某平時單位男性較大,又不擅長交往,人脈相對較少,每天除了上班,大部分時間宅在家中。可年齡到了,家裡催婚催得緊些,自己透過網上聊天認識了女友于小姐,兩人非常聊得來,對方好象知道自己心理想得一樣,每句話都能說到自己心裡去,剛開始劉某還擔心自己被騙,但女方從來沒有要求劉某給轉過錢,而且還主動約自己見面,吃飯也不是什麼高檔的酒店,每次都是一家快餐店,飯後也就是逛逛街,逛到附近化妝品店就是買上一件兩件幾百元化妝品,也不算什麼,可見面幾次後,基本都是在這個店買,前前後後也花了萬數塊錢。不知怎麼回事,兩人關係自見面幾次就越來越淡,然後就斷了聯絡,女孩莫名不知所蹤!小劉總感覺怪怪的,後來就報警求助。
經警方調查得知,劉某遭遇了婚戀詐騙團伙,女方即為所謂的婚託,長得漂亮,主要負責相親見面和到指定店鋪購物,同樣的方式每天會約見不同的男子,象上班一樣,飯店老闆反應即便下雨天也會約人見面,等購物後會將所購物退回和購物店合夥以此騙取現金。據查得知聊天的另有其人,為網上專業聊天人員和見面的根本不是同一個人,該案屬團伙做案。
普法宣傳:1、該團伙涉嫌構成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屬於團伙作案,應區別主犯和從犯。團伙作案構成犯罪的,屬於共同犯罪,所有團伙人員均應承擔刑事責任。具體量刑,則要從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來考慮: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友情提示:現在網路婚戀平臺己成趨勢,但很多安全管理方面還存在欠缺,廣大婚戀網友交友過程千萬要謹慎,因為感情真的會讓人失去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