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能決定自己的出生,這是一種悲哀。
人不能決定自己的先天條件,但是通過後天奮鬥,希望改變自己孩子的先天條件。
2月23日,廣西三江縣。
當地的民政局工作人員,發現有一名小男孩一直在哭。
隨後便進行了報警。
警方趕到之後,對於情況進行了瞭解。
知曉這名孩子是跟隨大人來的,而兩名打人是夫妻關係。
並在當天的上午就進行了離婚手續,隨後雙方自行分離。
工作人員所想,認為兩人是不小心將孩子遺忘在這兒的。
只是孩子那種撕心裂肺的哭喊聲,還是真的讓人有些不忍。
一個只要幾歲的孩子,你還要讓他多麼成長?
父親和母親都不在了,他只能是絕望的用哭泣來表示。
缺舟:後續憑藉所登記的訊息,很快就聯絡到了孩子的父親。
隨後孩子的父親前往警局和孩子相認,相擁的一幕挺讓人唏噓。
其實說得很委婉說是遺忘,但其實透過現象來看,更多的是一種遺棄。
①誰家離婚還帶孩子?
離婚對於孩子的傷害有多大?這個我相信我不用說了。
很多生活不幸的或者以後走上犯罪道路的,他們的家庭大多數十分不幸。
父母早年離異。
其實,我之前就說過,離異不可怕。
因為婚姻只是感情方面的問題,但是家庭則是需要充滿愛。
無論是你母親或者是父親,只要給予的愛足夠。
那麼無論哪一方的愛,都是無所謂的。
但是從這種行為來看,顯然兩人都沒有做好要撫養孩子的準備,可能到了離婚的時候,都沒有妥協。
而最終就演變成了這種狀況。
孩子的嘴裡擔憂媽媽,但是最終是爸爸來接他,箇中滋味或許真的挺不好受。
②丟了孩子不著急?
你遺忘了百元大鈔,或者說是十塊錢,你都能回到原地去找找。
更不用說是一個孩子,一個活物了。
所以你讓我相信不是有意而為之,確實有點難。
在你們的心目當中可能孩子已經變成了個累贅。
非但不能賺錢,不能換錢,還要花錢。
也就是咱們所說的“拖油瓶”。
道理我都懂,話也說完了,我只是不明白,既然如此,那麼當初為何要生下他呢?
孩子是維繫感情的紐帶,是套牢關係的枷鎖,這是對於夫妻雙方的作用。
但是不要忘了,當關系解除,婚姻破裂,孩子仍然還是你們兩個人的,你們還需要負起該負的責任。
你們之間的感情完蛋了,但是你對於孩子的父愛,她對於孩子的母愛,不應該停歇。
他沒有怪你們擅自將他生出來,你們又怎麼好意思的將他擅自拋棄?
婚姻的組建需要慎重,而生孩子更是大事。
不但你們良心難安,甚至還會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