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續前緣。我和H再次走到一起,還是從2018年3月份我從HS回X,我們互加了微信,那時他的心情糟透了,我們沒事就在網上聊,晚上他睡不著覺也讓我陪他聊天,我每次都小心翼翼的選擇話題,生怕哪句話不合適引起他傷心。他有一個兒子,比我兒子大兩歲,剛剛結婚,兒子怕他孤單,結婚後一直和他住在一起。一年過去了,身邊的親戚、朋友都開始給他介紹老伴,畢竟他年齡不大,才60歲,兒子也希望他再找個伴,於是我們就走到了一起。兩人畢竟有感情基礎,原想再次組合應該再好不過,可到一起問題還是出現了,正所謂物是人非。我退休後一直陪兒子在外地生活,兒子雖然有了女朋友,可畢竟遠離家鄉,身邊沒有親戚朋友,平時很孤單。在他人看來是挺好的事,我們可以兩邊走動。可過了一年後,我感覺很累。每次去我兒子那,他好像不喜歡我兒子,基本上不與兒子和兒媳說話,之前我也和他提過我兒子兒媳都不太愛說話,讓他別拿心,一邊我又囑咐兒子他倆儘量多和大爺說說話。開始還行,孩子們一進門就問寒問暖,可H也不怎麼回答,好像他倆就和我說話呢,時間一長孩子們也不怎麼和他說話了,我好為難。回到他兒子這裡,他彷彿變了一個人,和他兒子有說有笑。他兒子兒媳我們也很多話,處的非常融洽。我想,感情需要培養,我能做到儘可能的去培養與他孩子的感情,可他怎麼就做不到呢?誰都知道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貼不到別人身上,誰的孩子誰疼,可面子工程還是應該有吧。
所以說,二婚即使是初戀,再次結合也要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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