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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80後,已婚有一子。理科男,文筆不是很好,大家見諒,寫下這篇文章是為了回顧,警醒,激勵自己,純粹是自己的親身經歷,個人觀點。

記得2006年,我在我們當地比較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裡算過一次命,當時算命的先生說我40歲會有一場牢獄之災,那時的我年輕氣盛,正意氣風發,根本沒有當回事。萬萬沒有想到,2019年40歲的我真的走進了看守所,渡過了兩年的日子。

時間回到2019年的一月份,此時離過年還有一個月的時間,這天下午,我接到當地派出所電話,說讓我第二天去派出所核實一個情況,此時的我還是一頭霧水,沒有任何的準備與防備,第二天去了派出所。回來才知道,這叫傳喚。

第二天到了派出所後,接待大廳簡單核實了我的個人情況後,把我請到了樓下的審訊室,自此開始了我失去自由的生活。到樓下後,先讓我交出個人物品,包括手機,現金等。然後就給我上了手銬,坐上了審訊椅,也就是老虎凳,開始了長達兩個小時的審訊,警察的態度還是可以,問的很詳細,旁敲側擊,這個大家都懂得!期間可以要求喝水,上廁所。我一直以為沒有什麼,審訊完了就會讓我回家,我也知道派出所傳喚最多隻能24個小時,我就根本沒有當回事。

審訊完後,簽字畫押,然後一個警察看著,我在羈押室裡等了有一個多小時,這個羈押室就是一件空房間,一溜長凳,牆上有鋼管,銬手銬用的,全包了海綿,怕你自殘。來了兩個警察,開始給我錄指紋,驗血,拍三面照,錄指紋很繁瑣,十指的,側掌的,全掌的等等。我感覺事情不對了,要求聯絡家人,被拒絕了,說會通知我家人。我追問我是什麼情況,和我說我涉嫌刑事案件,要送去看守所羈押,當時我就懵了,不敢相信。但是沒有任何辦法。

派出所手續辦完後,兩個警察帶著我去了醫院,檢查身體,全程帶著手銬,我當時就感覺太丟人了,醫院裡人來人往的。醫院檢查身體也就是走走過場,內容有驗血,胸片,血壓,體重,什麼的。檢查完後又被帶回派出所,又做了一份口供。此時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 ,我一天沒有吃飯,又餓又累,又想著家人知不知道情況了,更想象著電視裡看到的看守所情況,對後面的情況充滿恐懼,人就像行屍走肉一樣了,任憑擺佈。

晚上九點半左右,我離開了派出所,兩個警察一輛警車送我去了看守所,此時的我已經沒有任何想法,就是恐懼,想著看守所到底是怎樣的,會不會捱打等等問題。路上,警察給了我幾根菸讓我抽,說進去就沒煙抽了,抽著煙心裡無比的淒涼,說實話當時心裡很痛恨辦案機關,認為我無罪,為什麼關我。但是一切都是徒勞,只能想想,讓警察一定通知我家人。

半個小時到了看守所,最外面是一扇厚重的大鐵門,隨著大鐵門緩緩的開啟,我看到裡面黑乎乎的,幾盞微弱的燈光,進了大鐵門後,車子一路開到了一個大廳門口,首先看見的就是荷槍實彈的武警。下車,手銬改為背銬,相當不舒服,我當時比較胖,200多斤,大家想象一下背銬的感覺,後來我出被釋放的時候有多重後面我會告訴大家。還有手銬這個東西真是越動銬的越緊,後來解手銬的時候,我手上被勒出了深深的血印。

我茫然的站在大廳裡,看著警察去辦手續,真是茫然,腦袋裡一片空白。真的有想跑的衝動,但是可能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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