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時過年放鞭炮,燃燒的炮竹在我手裡炸開,一直到現在,我右手上都有一道難看的疤痕。
小時候,我看到別的小朋友白淨好看的手總會覺得自卑,於是彆扭地學著用左手吃飯、寫字,任憑父母、老師怎麼糾正都不願意拿出右手。長大後談戀愛,我也不肯讓男朋友牽我的右手,總會下意識地躲開,將手揣進兜裡。
可後來我發現,在意這件事的好像只有我一個人,男朋友不會因為我不好看的右手就不愛我,身邊的同事朋友也不會盯著我的右手看,路上的陌生人更不會注意擦肩而過的我。
原來,很多事情只是因為自己過於在意而將它在無形之中放大了,而那些痛苦也並不是這道傷疤本身帶來的,不過是心底的執念在和自己作對,才有了反覆被傷害的機會。
要知道,生命中那些已經發生成為既定事實的東西,是我們如何糾結、如何焦慮、如何死磕較勁都沒辦法改變的,我們能做的只有勸自己 " 算了 " 。
那句 " 算了 " 不是妥協將就、無可奈何,不是放棄和不作為,而是不再對那件無法改變的事情耿耿於懷,把自己拉進壞情緒的泥潭裡。
就像你哭得最傷心的那個晚上,永遠成為不了大人,你真正長大的瞬間,一定是你主動和自己握手言和的那一刻。
答應我,不要再為已經發生的事實糾結、擰巴、折磨自己,一遍遍撕開已經結痂的傷口了,有時候,學著放下才能活得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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