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真實的事情,我和我的同事,先聊一下我的同事小李,同事18年結婚,當時大學剛畢業,談了一個女朋友,女朋友是他們一個市的,女朋友也是大學畢業。當時和女朋友結婚是因為她懷孕了,一次同學聚會他女朋友喝多了,我同事趁虛而入。
同事小李長得非常矮,又黑,她老婆比他高快一個頭,連他爸爸都說兒子配不上她媳婦,要不是因為他爸爸有點錢,估計孩子都保不住。結婚後,她老婆就像嬌貴的小公主,同事告訴我他老婆從來沒幹過家務,甚至同事有時加班到晚上10點多回去他老婆吃了外賣,家裡沒有一點能吃的東西,感覺不到一點溫度。
有次和同事小李喝酒,他喝多了,告訴我他媳婦給他規定了很多奇葩的規矩,比如不能在家抽菸,發現一次罰款一百,還有就是夫妻方面的事情,規定一個月最多隻能同房4次,算一個禮拜一次吧。
有時候說多了,兩人就會吵架,而她老婆一吵架就給孃家打電話。丈母孃電話過來個批評。同事小李說他都受不了了,還有就是小李說老婆只管生孩子不管養孩子,從孩子出生到現在她基本沒抱過,天天都是他父母和他在領。小孩從來沒跟她睡過。
他說如果不是為了孩子,他還有點自卑,可能婚姻早就持續不下去了。
相比同事小李,我就好了很多,首先我不自卑,雖然無數次動過離婚的念頭,但是都被責任壓了下去。
我和老婆相親認識的,剛認識的時候她挺好的,可能是比較善於偽裝,相親沒多久我們就結婚了,沒有所謂的相互瞭解,更沒有婚前磨合。
婚後我發現老婆不是之前相親時認識的樣子,她花錢大手大腳,想買什麼買什麼,最愛買的就是衣服,可以說一年365天,天天穿衣服不帶重樣的,最讓我接受不了的是,有時候同一種款式的衣服她可以買兩個顏色。每年回家丟掉很多衣服,記得有一次搬家,租的房子在6樓,整整7個密碼箱和幾個塑膠箱都是衣服。手機基本是一年一換,蘋果最新款,只要出來想方設法的讓我買,不買就整天找事吵架。反應每次吵架都是我先低頭。我承認,我後悔了。可是她懷孕了。
我本以為有小孩她會知道什麼叫生活,可是我想多了,孩子生下來她基本沒帶過,都是我父母在領,她該花花該玩玩。一年到頭下來基本沒存到錢,甚至還有點變本加厲。她認為給我生了一個兒子,是我們家的功臣。殊不知孩子是我們兩個人的。
我本以為是我們沒有壓力所以她才會這樣,於是我好話說盡勸她我們去買了一套房子,首付花完了我們所有的積蓄,還背上了房貸。可是我發現最累的還是我自己,我要還房貸,要買吃的用的,要給小孩買奶粉,尿不溼,衣服。她就這樣看著。有時候我在想結婚的意義是什麼,不是兩個人心連心地去奮鬥嗎?
就這樣我們的第二個孩子出生了,事實證明自私的人,不管發生了什麼,她想的永遠都是自己。無數次我想過結束這段婚姻,可是看到兩個可愛的孩子,到嘴的話被我硬生生地嚥了回去。
有時候我在想是社會變了,還是人變了。我不知道有多少像我們這樣的婚姻,有多少像我們這樣的男人,但是我知道我們都是為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