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個熟人問我,當人生的第一步棋走錯,該怎麼辦?
我脫口而出:“那就走好第二步啊。”
“可是,第二步、第三步,以後的每一步我都又錯了,我該怎麼辦?”
我笑了:“那就說明你沒有走錯。人生是多種多樣的,你的人生就該是這樣。”
她就氣不打一處來了:“憑什麼?憑什麼我就該有這樣的人生?就因為一紙婚約嗎?”
她滿懷氣憤地給我講述了她的婚姻。
原來她今年已經六十歲,兒子女兒都已經成家了,老公還打她。“我的生活好痛苦啊!”她對我說。
現在家暴已經進入了法治,我勸她家暴時打“110”,把那老東西抓到局子裡去關他幾天,讓警察告訴他:妻子是用來愛的,不是用來打的。
她說,不能啊,如果那樣,他會打得更厲害的。
我覺得,就是她這樣的縱容,才讓那男人變得肆無忌憚。
應該打“110”,多抓他幾次。或者關到監獄去,圈他幾個月,他就慢慢變過來了。
她卻搖頭苦笑,說那樣萬萬不行:“就說抓上去,總有放出來的一天。他和我整天在一起呢,警察又不能時時來保護我。”
我不由地沉默了。
“兒子女兒都叫我離掉去呢!”她對我說。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
跟這樣的一個男人在一起,的確應該離婚。
可他們過了一輩子,除了養大了兒女,並無積蓄,反而還該著一些賬。農村的房屋又不值錢,並且還要留給兒子。離婚時也沒有財產可分。
她已經六十歲,離了婚靠什麼生活?家裡就那麼一院房子,男人生下來就在那個隊,她提出離婚,男人肯定不會離開。她離開住了幾十年的家,去哪兒呢?
雖說有一兒一女,在農村,一個兒子的話,兒子跟父親是一個宅基地(兩個或兩個兒子以上,才會另給宅基地),兒子一家現在跟他們住在一起,她選擇離婚,也就等於選擇離開了兒子。
去女兒家?女兒也在農村,女兒也有公公婆婆。
接下來的路還很長,不是一年兩年。再好的親家,都不能長住在一起。
出外租個房子吧?
好像也不能。
她除了幹農活,再什麼都不會。
連字都不識。
主要是她六十歲了,找工作很難。
而且她身體也不好。常年腿疼腰疼不說,還經常生其它病。
我覺得哪怕出去撿破爛,也不要跟這樣的男人一起生活。
關鍵是看她怎麼想。她如果寧願在家裡受委屈,也不願過飄零不定的生活的話,就不能離婚。
她如果不能理解獨立、自由的生活,所帶來的恬靜平淡的快樂的話,也不能離婚。
最關鍵的是,她的性格、身體和年齡能不能承受在外面生活的壓力?能不能適應外面的生活?
她在外面生病了怎麼辦?誰來照顧她?
沒有錢花怎麼辦?誰來幫助她?
反對她離婚,好像不好。支援她離婚,她的前途也是一片茫然,好像更不好。
那該怎麼辦呢?
當人生的第一步棋走錯,而且已經走到了六十歲,是接著繼續走,還是推翻棋盤,重新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