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今天在微博上看到的一條新聞“花一千塊錢在日本租個男朋友”,點進去發現原來是一個女孩花了一千塊錢在日本租了一個男朋友,然後自費幫他做了個新造型,結果令人驚豔。我感興趣的地方並不是造型是如何對一個人的形象產生影響的,反而對於“租男朋友”這一話題很感興趣。
它讓我想到了小時候看到的一部電視劇《租個女友回家過年》,劇中的男主人公在家人的催婚壓力下,找到一名女孩與她訂立男女朋友契約,女方需根據合同在家人面前與男方保持親密關係,合約結束後男方會支付女方足額的報酬。結果兩人在朝夕相處中產生了感情,雖經歷波折但最後還是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雖然說電視劇的劇情略帶狗血,但藝術又何嘗不是源於生活的呢。每個人到了一定的年齡總是逃脫不了被催婚的命運,有些人在父母的逼迫下和不認識的男人匆匆相識,然後結婚,他們之中有的或許得到了幸福,但我想其實不過就是兩個適齡的人彼此相互適應罷了,要說他們有多深的感情,我是不相信的,畢竟短短几個月又有多大的作用呢。
我有時候總在想,人為什麼一定非要結婚不可呢,現代社會一個人完全可以過得更好,為什麼非要一個你可能並不愛的人來參與你的生活呢,拿很多不婚主義者的話來說,我們只是不願將就罷了,寧願租個男朋友或女朋友來讓你開心,也不想在還沒遇見對的那個人之前,因為年齡到了而“被結婚”。如果說,父母希望我們幸福,那麼我希望,當兒女到了適齡的年紀時,聽到的不是“你有沒有男朋友”“這個男孩,很好,你們先接觸接觸”,而是放手讓他們自己選擇,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
“汝之蜜糖,吾之砒霜”,不要讓每一份關愛成為施加於我身的沉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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