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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突然收到朋友的一條訊息。

她說,我對他那麼好,為什麼他還是不喜歡我?

事情是這樣的,半年前朋友辭職換了一份工作,到公司之後遇到了不同部門的一個同事,可以說她對對方一見鍾情。

早上帶早餐給他,陪他一起加班,被領導罵了也是她在一旁安慰......可是對方說不喜歡,沒有在一起的想法。

這才有了朋友發的那句話。

我對你好,你就要喜歡我。這句話從來都是不成立了。相反,如果對方不喜歡你,只是因為你對他好才選擇和你在一起,豈不是也並不公平?

就像結婚一樣,你選擇了一個適合生活的,而不是你喜歡的人,你覺得甘心嗎?

遇到喜歡的人,我們總是死皮賴臉的跟人家聊天,傻傻地關注他的一切,自以為是的感動,殊不知感動的只有你自己。

你以為的好,在對方看來也許是打擾。你的早安晚安,雷打不動地發給他,說不定,對方收到你的訊息時,有可能在想,這個人好煩啊。

沒有人會像你所想的那樣愛你,也沒有人會因為你對他好,就必須選擇和你在一起。

說實話,我是一個很不喜歡主動的人。

讓我主動過一次的人,好像還是大學喜歡的一個男生。

熱情、黏人,想著對他好一點,接觸多一點,對方就會喜歡上自己。

但是,你知道那種感覺嗎?早上給他發信息,中午給他分享影片,他總是隔很久才回我,甚至有時候直接不回,跳到下個話題。

現在想想,我也理解,畢竟我對不感興趣的人也是這樣。

喜歡,主動是不想給自己留下遺憾,所以後來還向對方告白了。

結果很明瞭,被拒絕了。

不過,被拒絕的第一想法,居然是鬆了一口氣,終於得到答案了,終於不用再那麼傻了。

正式的告白,正式被拒絕,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主動是我開始的,但為故事畫上句號,需要對方來做才算數。

遇到喜歡的人勇敢去追,敢於把所有的熱情都放在對方身上,其實是一件很勇敢的事情。

但是這份勇敢不是全部付出,也不能“愛情至上”。

可以追,但別把自己放在卑微的地步 雙向的奔赴才是愛情,單向付出有時候只會是打擾。

太多的愛情劇都在教我們為了愛情犧牲,教我們不留遺憾,教我們捨己為人,可是不論在哪種關係裡,人首先需要是自我。

有一句話叫做,我喜歡你,但你是自由的。我更想說,我喜歡你,但我們是平等的。

還有的人,主動後被拒絕,對他的好被否定,就開始產生自我懷疑,認為是自己做得不夠,自己不好,才會這樣。

其實不是。

世界上就是有人討厭香菜,不喜歡奶茶,不愛喝汽水,覺得玩遊戲很無聊。

那麼,有人不喜歡你,也很正常啊,並不是你自己有多糟糕,是有時候喜歡和你多好沒有關係。對討厭香菜的人而言,優秀的香菜和差勁的香菜,都一樣的。

不喜歡,不代表你不好。對他好,不代表對方也要對你好。

愛不是用放棄自己的想法跟立場來交換的,它是平等的。

可以喜歡,可以勇敢愛,但不要丟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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