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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此相愛的兩個人,如果家境貧富有差別,窮的那個,是否要放棄?

在物質一手遮天,房子車子成為婚姻必要條件的今天,相愛容易,結婚不易。“窮愛之人”與其到了最後“揮慧劍斬情絲”,還不如早早地“揮劍自宮”,讓一顆愛你的心,儘快收起真感情。前幾天我看到的一篇文章,一個窮男生寫自己跟全心全意愛他的女友分手的故事,就說了類似的想法。

他的家境貧寒,但是高考成績全縣第一,爺爺說這就是狀元啊,堅持要為他擺酒請客。貧窮的家庭,終於從他身上,看到了希望。

他到城裡上學,非常地自卑,因為要費勁心血去練普通話、補英語,上課考試之餘,還要拼命去賺錢。為了賺錢,他什麼活兒都幹,因為父親聽說他可以做家教賺錢時,第一次衝他發了火,覺得他不知道寄錢回家,孝敬老人,給弟妹交學費。所以他賺到的錢,一半自己交學費,一半給家人用。在家鄉,他被鄉親們說起來都很神化:多麼有出息!

沒人知道他的苦,除了她——家境優越的小學妹,時髦漂亮的城市女子,比任何人對他都要好。兩人相愛同居了。她帶他回家見父母。她家住在高檔複式房子裡,裝修豪華。他身上破舊的襯衫,跟她豪華的家俬完全不般配。她的父親問他:“你能讓我女兒不吃一點苦,不受一點委屈嗎?”他沒有回答。

但是,從此,他有了分手的念頭。一天天地疏遠她,逼她學英語。等她透過留學考試後,他對她說:“我們分手吧。窮男生不該有愛情。我不忍心你跟我一起吃苦,在最美好的年華里,不能盡情享受人生… …”  

他道出藏在心裡沒有對她說的話:“十年之後,我會去找你,你幸福的話,我不打擾你,你要是還沒有找到合適的,那麼,讓我再說一次我愛你。”   他深愛“富女友”,但是因為窮,所以要分手。要等十年之後,再續前緣。十年很長啊,兩人就算相逢,還能再相愛嗎?   他說:不忍心你跟我一起吃苦,在最美好的年華里,不能盡情享受人生。試問,一個女人在最美好的年華里,沒有和相愛的人在一起,是否已經空度了韶華?而一個男人,放著現成的愛情,有花堪折不去折,卻待花落空折枝,要等十年之後,去幹什麼呢?   “窮男生”分手的真正原因,並非貧窮。在意識層面“我窮”的背後,還有更深層的潛意識情結,才是促使他與“富女友”分手的真切動力。   在“窮男生”的身上,有著典型的“拯救者情結”。一個貧窮的家庭出了狀元,所謂“金榜題名”,他的爺爺堅持要擺酒慶祝,那個時刻,是他自幼以來人生成功體驗的最高峰。他化身為家庭的“拯救者”,全家人都指望藉助於他的成功,擺脫貧窮的生活。他果然不負重望,在城裡賺錢,把一半寄給家裡。導致鄉親們說起他來,都很光輝“神”化。這種被看成“神”的感覺,令人愉快。   在家鄉“神”一般的“拯救者”,與在城裡人面前自卑的“窮學生”,形成了他自我形象的兩級分裂。而當進入女友高檔豪華的家中,“窮男生”在城裡人面前的自卑,更加鮮明瞭。   深深的自卑以及由自卑而來的羞愧,帶給他的是不愉快的內心體驗。本質上,人都喜歡選擇讓自己愉快的體驗,遠離讓自己不快的體驗。所以當女友的父親問他,怎樣讓自己的女兒不吃苦受委屈時,他知道十年之內竭盡全力,都達不到女友父親的及格線。他會不斷獲得自卑羞愧的不愉快體驗,而不是做“拯救者”的愉快體驗。   要做“拯救者”,只能把希望寄託於未來,所以他說十年後,“你要是還沒有找到合適的,那麼,讓我再說一次我愛你。”女友假如與他分手十年,還沒找到合適的伴侶,無疑是一個情感生活失敗的女人,那個時候,他可以做一個英雄救美的“拯救者”了。   如果問“窮男生”愛他的女友嗎?答案是:愛。然而,他內心更愛的,是他賦予自我的“拯救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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