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弟,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能夠入土為安的愛情總比暴屍街頭要好。
關於戀愛時期是否可以同居的問題,相信有很多人也很期待自己想要的答案。前不久在某短影片平臺上看到很多自媒體朋友,在街頭隨機採訪路邊人,有男生,有女生,有爸媽級的,也有爺爺奶奶級的,據不完全統計資料顯示(根據某平臺採訪後彙總資料300人),婚前同意同居的人數約佔45%,不同意的人數約佔55%,可見婚前不同意同居的意見略勝一籌。由此表明在當今網路時代中,尤其是現在的思想開放時代,還是有很多人不接受這樣的事情發生。
那麼婚前到底應不應該同居呢?今天我們就來著重討論下。在與你的另一半已經確定為男女朋友的關係時。一旦彼此相愛,相互信任並且繼續前進,那便假定你們將想生活在一起。但是我們許多人(內向的人或其他人)需要我們自己的空間。無論是身體上還是情感上。與一個人一起生活對於一個喜歡(並且真正需要)獨處或傳統思想的人來說似乎令人生畏。在這裡,生活在一起的情侶解釋了他們如何確保自己得到了所需的心理和實際空間。
“我們有一個單獨的時間規則”
我和我的物件住在65平方米以下的兩房居室。當我們決定搬到這裡並解決在狹小空間中的生活時,我們就“基本規則”進行了討論並達成了共識,以制止我們彼此發生矛盾。我們倆都知道,狹小的空間會很快滋生怨恨及荷爾蒙,因此,如果我們想保持我們的關係,就必須成熟地處理它,這一點很重要。如果我們需要獨自一人的時間,我們希望對方離開屋子一會兒,不問任何問題。
“我們共用床”
我們有著自己的房間,但是如果其中一個人要求與另一人睡覺。必須尊重否決權,因為我們倆非常內向及傳統化,作為女性,我不接受婚前的任何性行為,我認為這樣可以保持彼此的神秘感和愛情的甜蜜度,而且對我們各自來說都是很好。
雖然他們的解釋不多,但是可以看出他們在需要的地方擁有自己的位置,可以輕鬆擁有個人空間。如果您希望自己過夜,可以直接前往自己的住所。但是,如果您想念您的伴侶,在對方的同意下,可以前往對方的房間進行過夜。至少到那時,選擇就在那裡了。
幫助戀愛關係保持一定程度的新穎性,不將彼此視為理所當然,保留一點神秘感,偶爾彼此懷念起來要容易得多,因此,請記住您對這個人的重視程度。
在同居的性行為事情上,女生和男生都應該學會說NO,而您應該也要學會尊重對方的選擇。性行為不是提前適應對方生活習慣的藉口,簡單的同居一樣也可以適應對方的一些習慣和愛好,關鍵在於雙方是否都在原因的條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