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開始談就以玩玩為目的的所謂戀愛,都是在耍流氓。要麼就是想染指對方的身體(饞,玩弄對方肉體),要麼就是打著找一張長期飯票的目標來找物件(謀財為目的)。那麼,就不應該打著談戀愛,打著愛情的名義去欺騙欺負別人。我並不否認愛情的存在,所以我特意去查了一下它們的意思或註釋。
愛情的定義,如下:
傳統解釋,愛情是個體與個體(多數指人)之間的強烈的依戀、親近、嚮往,以及無私並且無所不盡其心的情感。它通常是情與欲的對照,愛情由情愛和性愛兩個部分組成,情愛是愛情的靈魂,性愛是愛情的附加屬性,並不是必要存在的,情愛才是愛情的根本與核心。
生物學解釋,透過進化的力量主導,透過激素起作用,伴隨“愛情激素”的分泌產生性慾和一系列化學反應的生物程式;例如在青少年時期更為強烈的愛情,經歷初戀和第一次性愛。
研究神經科學所涉及的化學品存在於腦和可能涉及當人們遇到愛,這些化學物質包括:神經遞質、神經生長因子、睪酮、雌激素、多巴胺、去甲腎上腺素、血清素、催產素和後葉加壓素。化學物質觸發是負責熱戀和長期附著的愛情似乎更特別是兩人參與,而不是所涉及的特定的人的性活動。
腦科學表明人們墜入愛河的時候,大腦不斷釋放出一組特定的化學物質,包括神經遞質激素(多巴胺、5-羥色胺)、去甲腎上腺素和由苯丙胺(外語音譯又叫做安非他明)釋放相同的化合物,相同的化合物刺激大腦的愉悅中心和導致的副作用如心率增加,食慾減退、失眠,和強烈的激動,當內啡呔產生後人類或可進入婚姻殿堂。這個階段通常持續一年半到三年, 苯乙胺作為釋放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的釋放劑。
原來所謂的愛情,只是人體化學反應後,產生的一種化學物質。由此我得出了一個結論,愛情其實並不可靠的,因為所有人都可以打著愛情為藉口,接近或漂亮的,或雄壯的,或富有的,或為可以幫自己達成某種目的的異性。
所以,婚姻其實並不需要愛情,婚姻需要的是兩個人的共識是一致的,即一起踏實過日子。人活著就是為了好好活著,而兩個人結伴,即婚姻其實就是為了好好地活著,這才是生活的本質,結婚的原因。這也是最美好的愛情。
我曾看過一個很短的影片,就是談到婚姻的,那個女性的回答,對婚姻的註釋,讓我覺得她很美麗動人。正是這個平凡,樸素的女性,讓我理解了生活的本質,理解了婚姻的本質。
問:你能接受沒有愛情的婚姻嗎?
答:我們一直是可以接受的。
問:結婚的話,談戀愛嗎?
答:不談戀愛。
問:都是怎麼認識的?
答:都是相親過後,幾天就結婚了。
問:結完婚之後,你覺得有愛情嗎?
答:沒有。
最後,正是這個美麗的,動人的,樸素的,可愛的,讓我覺得值得用世間所有華麗的詞語去形容這笑容。也是我認為最好,最動人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