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在現在的中國並不少見,相反司空見慣,但這並不意味著離婚是件容易的事。一般,婚姻到了“可忍”狀態時,絕大多數人都想過離婚,但各種原因,真走到離婚一步的百中可能不過其一。離婚的難易與人們在婚姻中所擁有的東西是成比例的,婚姻中所擁有的東西越多,離婚就越難,最易是那些除了感情一無所有的人,只要感情一變便可一拍兩散。離婚第一要考慮的是孩子。一般意義上,父母都是愛孩子的,孩子也是需要父母的,缺一不可。孩子不能選擇出生,如果離婚,孩子必然被動地受到程度不等的傷害,這是多數父母不忍心看到的。單親家庭的孩子對婚姻的心理陰影肯定伴隨一生,若父母在對待孩子的問題上南轅北轍,那基本可以肯定會出現一個問題孩子。所以,如果離婚後不能處理好孩子的問題,還是慎談離婚。當然,不是因此就不敢離婚,如果維持婚姻也不能給孩子一個健康的生活,那強行維持也沒必要,這需要當事者對自己的個案有審慎的評議;第二要考慮的是財產和地位。經濟處於弱勢的一方往往不敢離婚,不必嘲笑,因為生存是人們的頭等大事,所謂“嫁漢嫁漢,穿衣吃飯”,解決生存問題本是傳統婚姻的功能之一,尤其對於很多女人來說,失去婚姻意味著失去地位甚至無法生存。而對於經濟、身份強勢的一方來說,離婚相對容易,但對於大多數中產階級以上的人來說,又變成了不容易,不僅是對方不易同意,還有財產的損失、名譽的損害、人脈的流失、地位的約束等,很多人是不願承受這些損傷的。除非到了一定的高度,已經可以忽略這些損傷,比如默多克、王石、王菲等,而且他們對感情的追求大概是他們剩下的不多的人生追求之一了,或者是婚姻實在是“不可忍”了,不惜代價也要離婚,這就另當別論了;第三要考慮的是離婚後的生活。離婚是為了什麼?解脫痛苦、追求幸福。兩個目的都不容易實現。前者要建立在孩子的問題得到妥善處理、親朋好友能夠理解支援、自己能夠應付各種可能的基礎上,否則解脫了婚姻的煩惱會有另外的煩惱等著你,未必是輕鬆快樂。後者比前者更難實現,因為再婚比初婚不同,心境不再年輕、激情難再、選擇範圍更小、再婚的環境更復雜,如果僅僅是對於物質的追求還容易實現些,如果對精神有更高層次的追求,那就更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