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曾把他們視為親生父母,如果我不曾與他們親密無間的相處,今天我也就不會如此傷心難過。可以說,我並沒有因前夫出軌離婚而受傷,但我確確實實的被前公公婆婆對我的態度傷害了。
我和前公公婆婆的關係,一度被身邊所有人視為婆媳關係的範本。我們相處十年,從未拌過嘴紅過臉,公公把我當親閨女,家裡任何事都不讓我做,從我懷孕起就辦理內退,從外地趕來住在一起照顧我們的生活。婆婆把我當閨蜜,我們一起逛街、買衣服、跳廣場舞,她十多年的衣服和化妝品都是負責。認識我的人都說我運氣好,遇到這麼疼我的公公婆婆。認識他們的人都說老兩口有福氣,找了能掙錢又孝順的兒媳婦,還有個乖巧可愛的小孫女。
我原本以為,為了這樣的公婆,就算老公再無能,我也要把家庭維持下去,因為這就是我從小渴望的家庭溫暖。但我沒有預料到一個被全家人寵壞的男人,會糾纏在一段婚外情中無法脫身,這讓我的所有付出和堅持都變得毫無意義沒有價值。於是我當機立斷和他去辦理了離婚,因為擔心老人無法接受,我們選擇了暫時隱瞞。
所以在後面很長一段時間裡,前公公婆婆和孩子依舊住在已經協議歸屬於我的郊區房子裡,我以方便工作為由,提出和前夫搬到市中心房子去住,實質上我自己另外租了房子單獨居住,類似於我淨身出戶了。每個週末我和前夫都相約回去看望他們,離婚的訊息足足隱瞞了一年多。
直到有一天,前夫的戀情再也包不住了,我才不得不對前公公婆婆坦白我和他們兒子早已分開,他們完全驚呆了,不能想象這是事實。那一天我跪在他們面前淚流滿面對他們說:“你們永遠都是我的父母,你們就把我當一個女兒吧,就算兒子不爭氣,以後養老送終都還有我!”他們也含淚答應了。
後來為了女兒的教育,我決定把女兒接到我身邊親自管理,因我工作太忙,前婆婆不放心我倆,也搬到我出租屋來住在一起照顧孩子,就這樣形成了我們這個離異家庭獨特的相處方式,一切彷彿依然如舊,除了少了一個無關緊要的人。我對他們依然當作親生父母一樣掏心掏肺,他們待我似乎也沒有任何變化,偶爾我還安排我們四人一起出去旅遊。我婆婆甚至還為我操心,我以後該找什麼樣的男朋友來代替他們照顧我。
這樣的和諧局面又持續了一年多,直到我準備重新買房時,被徹底擊破了。
我買房與賣房的考慮,撕破了彼此溫情脈脈的面紗我離婚後沒有了前夫拖累,手上很快積累了一筆資金,正值孩子小升初關鍵時刻,於是準備去買一套學區房,方便孩子讀書,也改善居住環境。樓盤越看越高階,最後準備下手的樓盤,已超過我的資金預算。於是我想著我郊區那套房這麼多年都是孩子爺爺奶奶住,我自己已不可能再去住,不如把它賣掉,這樣買新房的壓力會小很多。
我把我的想法告知前夫,誰知他一下跳起來八丈高:“你把房子賣了,我父母住哪裡?”
我被他氣得笑起來了:“你父母住哪裡,是你要考慮的問題,與我何干?”
原本只有一個賣房的想法,和他溝通後我更加堅定了必須馬上出手!
我將自己要賣房去置換學區房的想法告訴前公婆,一切都是為了孩子,我以為他們會理解配合,沒有料到他們的反應和他們兒子如出一轍:“賣了我們住哪裡?”
我耐心解釋:“你們可以搬到你兒子那裡去,如果你們願意,也可以搬到我新買的房子裡,繼續住一起互相照顧。”
他們斷然拒絕:“兒子那裡太窄了,我們住不慣,你的新房我們搬去也不合適,以後兒媳會有想法。”
我沒理會他們意見,直接把房子掛中介了。這期間中介帶上賣房,孩子爺爺一人在家,各種阻撓,對著中介和買家一通胡說八道,大講房子哪哪不好。就這樣攪黃了好幾家出價理想的買家。
真心付出十年的感情,利益面前都變成了互相算計幾天後他們母子三人商議出一個方案,由孩子爺爺奶奶來找我商量:
“不如你把房子賣給我們吧!這樣我們不用搬走,你也有了解決新房的資金問題。”
我說:“好啊!如果你們確定要買,我可以在現在價格基礎上少幾萬。”
孩子爺爺一聽急了:“怎麼可能才少幾萬?難道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就只值幾萬?起碼也要給我少30萬!”
爺爺奶奶一聽,這個方案似乎很不錯,沒有壓力,也不影響他們居住,孩子的學區房也解決了。於是趕緊去和他們兒子商量。誰知一商量回來就變卦了。
前婆婆:“我兒子說,你這是在算計我們!這房子放在那裡,遲早本來就是我孫女的。現在從我們手裡兜一圈,最後還是我孫女的,但我們老兩口的錢卻全部被你算計走了!”
一場搬家風波,讓曾經的親情煙消雲散徹底談崩了後,我不再和他們囉嗦,直接親自帶買家去看房,火速低價簽約,雖然這個價比起被他們攪黃的價,已經低了十幾萬,但我只想速戰速決也不計較了,通知他們立即搬家。
這時候么蛾子又來了。前公公的性格一貫暴躁不講理,只是以前對我沒有表現出來。這次拿出和別人幹架時的兇狠對我說:“這房子雖然房產證是你名字,但首付款當時是我出的,你的賣房款,必須分給我30%!”
沒錯,幾萬塊首付款是你們幫兒子出的,可是後來十年婚姻中,你兒子可曾賺過一分錢交給我?這房子的裝修加貸款,是我一人全部負擔。後來買的車,又在市區買了一套房兩套公寓,哪樣不是我一個人賺的?離婚時考慮他賺錢難,把那些都給了他,我只留下這一套房,無償給你們居住了這麼多年,竟然還好意思來分房款?
我也不和他囉嗦,我說:“如果不搬,我打110直接把你們行李拿出去,傢俱都是我買的,你們行李也不多。如果要搬,我給5萬元搬家費,當祝賀你們喬遷之喜。至於想要分房款,這個更簡單,你們直接去法院起訴就行,判決下來如果要100%都給你們,我也立即執行!”
他們遂不再囉嗦,收了5萬元搬家費乖乖搬了家,從此與我再無往來。只是逢年過節和寒暑假,我都會安排孩子去看望他們。畢竟大人的事與孩子沒有關係,不能影響她享受親情。
從那時起,我明白一個道理,這世上最真最深的愛,唯有在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身上才會發生。只有血脈相連的感情,才能不計回報,不問得失,而且永遠打不跑罵不開。而姻親關係,無論多麼美好,都改變不了脆弱又善變的本質,切不可寄於過高期望值。
人性本自私,不必苛求,世間唯有父母之愛,才能真正無私無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