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是相親認識的,老公是本地土著,農村有房子,婚前在三線城市的靠近3環的地方買了一個商品房,說是老公結婚用的,寫的我老公他們一家人的名字,因為我老公工資低,貸款是他爸在還,他爸在工地幹活,也是很辛苦的那種。
以此為背景,當時定親的商量給的5.8萬的彩禮,是我老公跟他的爺爺奶奶借的,要還的,結婚的時候婚禮的所有錢也是借的,在定親沒多久我跟我老公在一起,懷孕了,在懷孕還沒到3個月的時候,我家裡出了點事,我爸不在家,本來打算早點辦婚禮,推遲了兩次婚禮日期,等到小孩子百天的時候才辦的婚禮,婚禮他們家這邊倒是辦的挺隆重,但是我們家那邊有婚禮有攔門要香菸,我婆婆就怕我們親戚多要了,最後還是就敲定的4條蘇煙。
期間說好的三金,我婆婆說是用我老公舊的金手鍊換,他們家手裡也沒錢買,換就換吧,他們家是我公公做主,我公公跟我婆婆早就不住在一起了,一直說要等我公公回來決定,說是家裡的事肯定要我公公同意的,我一不高興就用自己的錢買了,我婆婆還不讓我用他家給我的5.8萬的彩禮買,怕我用了他家的錢,我老公媽寶男也不敢做主。
婚後小孩子是我婆婆帶,我出來上班,沒多久因為彩禮是我老公還的,我就幫他還了,這樣一來也就是沒要他家彩禮錢,一開始上班的地方近,後來公司搬遷,我就出來重新找的工作,離家裡遠,每天開車來回要2個半小時,也挺累的,可是我老公婚後兩年一點上進心都沒有,每天拿著那麼點的工資,也因為這些跟他吵過架,每次我公公婆婆都摻合進來,我老公沒有主見,聽他爸媽的,很想跟他離婚,可是一看孩子那麼可愛,那麼小就沒有媽媽,現在進退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