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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最一次說我愛你,我放過你了,你以後要好好的。

這不是男人對女人說的情話,也不是犯錯後的道歉,而一對結婚二十年的夫妻,離婚後前夫哭著對妻子說的話。

看起來還有感情的夫妻,妻子為何還要依然選擇離婚呢,其實從丈夫對於妻子的話中,可以提煉出三個資訊:

第一,丈夫還愛著妻子,不然他也不會在離婚後崩潰到哭泣,畢竟男兒有淚不輕彈;

第二,丈夫與妻子的感情,早已形同虛設,不然不說出“我放過你”之類的話;

第三,妻子對於丈夫還有一點親情成分,但這段感情不足以讓她繼續在婚姻裡堅持。

很多人看到這個訊息,都淚眼朦朧。這是因為離婚很常見,但離完婚男女雙方都哭的事件還真不多見,無論他們之間發生過什麼矛盾,但結果是過不下去了。

最難過的事,就是相愛之人走著走著就散了

面對這一對相伴二十年的夫妻,也算走過了人生四分之一的旅程,揮灑了最曼妙的青春,而作出這樣的決定,也一定是經過慎重考慮的。

這也讓我們感到了成年人在婚姻裡的隱忍和決絕,之所以說隱忍是明明早已出了狀況的婚姻,維繫了長達二十年,然而卻等到孩子大了,青春不再時選擇了離婚,而決絕則是成年人的離去,往往都是鐵定了心。

令人淚目的是,很多夫妻關係的解體,並不是因為有第三者的出現,也不是因為什麼大矛盾,僅僅只是在平淡中的生活中,感情逐漸變得虛無,最終成了“左手拉右手”的無感。

這是夫妻中的普遍現狀,膩了,倦了,不想過了,這些都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婚姻真實感受。

錢鍾書在《圍城》中關於婚姻這樣說:婚姻就像圍城,有的人想進來,有的人想出去

然而婚姻從來不不是兒戲,它是是人生的重要組成,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是關鍵的選擇。所以說每個人面對婚姻時,既不要輕易結婚,也不要輕易離婚。

只不過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就如同這位結婚了二十年的夫妻,最終還是選擇分開,也是一種慈悲,更是一種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選擇。

因為強扭的瓜不甜,一生太短,一世太長,總不能把內心的苦悶一直延續下去,太委屈自己而迎合婚姻,畢竟也並不是一件令人愉悅的事情。

其實,毀掉一段婚姻的,有時候只是那些看似無關緊要的小事,比如睡覺時的打呼嚕,吃飯時發出的聲音,說話時的口無遮攔,以及小事上的忽略,情感上的缺失等等。

這些都是很小很小的事,然而這些小事經過長年累月的積累,最終變成了心如死灰的放棄,對於女人來說,最難過的不是不愛了,而是再也回不去了。

我愛你,但我願意放過你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一對男女從相識到相愛需要多次的回眸與偶遇,才能成就一份姻緣,然而等緣分盡了的時候,最慈悲的愛,只是手放開。

因為此時的放手,才是對困頓雙方感情最好的解脫。既然不愛了,就沒有必要用用婚姻的枷鎖,去牢牢牽住那個心不在自己身邊的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不愛的時候強求感情,只會導致緣“人在曹營,心在漢”的尷尬。

尤其是對四十多歲的女人來說,早已風華不在,經過歲月的磨礪,所有的浪漫與希望都隨著生活的塵埃而漸行漸遠,這時候的離開未必不是好事。

既然不愛了,分手也是一種幸運的選擇,已經無法繼續的婚姻,不如放對方走。即便哭的時候撕心裂肺,但也不如優雅說句:保重,珍重。

或者可以這樣理解:婚姻誠可貴,自由價更高。如果婚姻此時對於生活只是一個負擔,那麼勉強維繫著婚姻,也是累人的。

和並不喜歡的人在一起,過著並不想要的生活,這樣的婚姻就像是場監禁,不僅苦悶,而且有著不可說的傷感,類似有種囚禁的苦悶。

很多四十多歲的女人,都在婚姻中苦不堪言,因為上有老,下有小,不僅要操心著衣食住行,還要贍養老人,照顧孩子,活生生被生活逼成“十項全能”選手。

這時候家庭和孩子,變成了自己生活的全部,如果此時再得不到另一半的理解與心疼,很容易變得鬱鬱寡歡,甚至是自暴自棄。

而男人們卻並不理解,認為自己累死累活在外面賺錢,面對妻子的牢騷與抱怨,不僅生氣而且不屑一顧,甚至覺得是沒事找事。

我想有著二十年婚齡的女人堅持離婚,大機率是因為心累了,不想再委曲求全了,而等孩子大了之後,恢復自由,為自己後半生的人生增添一些亮光。

只不過前夫對妻子說的那一句:我愛你,我放過你了。還是令人有著唏噓與淚目的感覺,畢竟婚姻不易,不僅有兒有女,也算老夫老妻了。

然而四十多歲的女人也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權力,也想要重新活過,帶著新的希望邁向全新的生活,哪個女人不願意活得優雅美麗?哪個人女人願意像怨婦一樣活在圍城裡,無法掙脫呢?

隨著人生閱歷的增多,尤其是人到中年的人,眼界和心態也會逐漸變化。如果說前半生是為了兒女而活,為了生存而努力,當一切都塵埃落定後,選擇高質量和舒心的生活,按自己的選擇過後半生,也算沒錯。

年輕的時候可以為了“別人”而將就,當大半輩子操勞過後,隨心所欲地遵循自己的選擇,也沒什麼不可。

無愛的婚姻裡,既是對自己的放過,也是對另一半的放過。

結語

當感情走向破裂時,其實忽視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我愛你中的“我”和“你”才是最關鍵的,只有“我”和“你”都是真實、完整愛著對方時,這樣的婚姻才能永續地存活。

但凡有一個人的感情消失時,從失去了“自我”,也不可能再恢復親密關係。婚姻中,每個人都要想清楚兩個問題:

第一,愛對於個人意味著是什麼。很多人懷著愛的目標走進婚姻,然而不卻在婚姻裡產生了很多矛盾,甚至產生失望。

每個人總對自己暗示:愛是美妙和浪漫的,只有幸福沒有痛苦。一旦痛苦,這樣的感情便是錯誤的。只不過很多時候生活並不是如人所願的,更多的則是崎嶇與各種的矛盾。

這時候最重要的不是辯論誰對誰錯,對方是不是厭倦了自己,是不是有什麼其它想法,而是要學會正視自己的需求。

心理學認為每個人都有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身體,一部分是心靈的自己,只有真正認識自己,認識到需求,才能獲得自我,做到接納自己。

這時候無論做什麼選擇,都是聽從自己內心的聲音,也可以說是最正確的選擇。

第二,你想要什麼樣的人生。我們每個人都是各自的模板,沒有必要按照別人的意願來生活,比如說“你負責賺錢養家,我負責貌美如花”就是悖論,也是一種理想主義下的蒼白訴求。

而人要忠於自己,按自己的需求去制定要求以及目標,並且在不斷地尋求中找到自己的定位以及榜樣,然後內心湧動出一種力量和榜樣。

這種力量能讓你越來越好,越來越樂觀,情緒越來越向上,這就是最好的生活,無關婚姻狀態,無關是一個人生活,還是選擇一家幾口的其樂融融。

因為婚姻裡的每一個人,都需要在學習和守望中共同成長,一旦無法做到同頻和共生,分手也未必是壞事,尤其是對於四十多歲的女人來說,如果婚姻令自己越來越糟糕的話,恢復單身才算是開始的新生活。

只不過,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婚姻,就不要半路終止,如果真的無法繼續同行,止損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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