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多堅強,才敢一直念念不忘”
有一個朋友,在和女友分手後,仍然放不下對方。每天去對方的空間,看她讀書、旅行和朋友聚會,感慨之後再默默把記錄清除。
他放不下對方,卻也不敢開口求複合,只能一直等,甚至偏執地以為自己能一直等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女生在空間裡寫:我要結婚了。
那一瞬間,他多年來的執著與不堪土崩瓦解。他終於明白,不是所有的念念不忘,都必有迴響。
另一個朋友,她錯失了一段美好的愛情。
長相和性格哪個更重要呢?在男孩追求我的朋友時候,她認為長相更重要,無視男孩對他的好。
男孩帶她去吃飯,陪她去圖書館學習,幫她寫論文,一起去公園。。。最後還是選擇長相不錯的男生。
男孩轉身後,她才反應過來她其實喜歡男孩,她願意陪他去班裡上課,願意半夜跑出去宿舍接喝醉的他,願意陪他上一晚上網。。。
有什麼用,在你選擇別人時候,他的心已經不在你身上了。
就算我朋友一次又一次刪聯絡方式,過不久還是會再聯絡男孩。
儘管我朋友後來做了很多討好男孩的事情。他倆依舊沒有在一起。
多年來我朋友結婚了,生了孩子。希望她已經忘記了那個男孩。
有人說,愛情會讓人死,其實不是的。
愛情死不了人,它只會在你身上最疼的地方紮上一針,讓你欲哭無淚,讓你輾轉反側,讓你每每想到都心臟緊縮,滿眼的淚。
人的執念,不是想斬斷就斬得斷的,那個每一次醉酒、熬夜之後都發誓要忘記的人,照樣會在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再次肆無忌憚地佔據你的腦海。
很多年前,李宗盛在歌裡唱,“想得卻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是啊,你能奈人生何,到頭來也只不過是自己的無可奈何。
我們常聽人說,“因為喜歡,所以甘願”,卻常常忘記了下一句:一廂情願,就得願賭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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