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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心理學創始人阿爾弗雷德·阿德勒認為,我們都有獲得幸福的能力,但要獲得幸福,首先要做的是“不去幹涉別人的課題,也不讓別人干涉自己的課題“。

用通俗的話解釋,要獲得幸福,首先要處理好兩件事:第一,不關我的事;第二,不關你的事。更說得接地氣一點,就是:關我什麼事,關你什麼事。

人生的很多不幸都是因為太“關心“別人而引起的,孩子沒按照自己的意願找工作,煩惱;老公沒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心裡不爽;甚至是自己喜歡的某個難明星結婚了,也要傷心好久,人家就算不娶某某,也輪不到你做新娘吧?無論是親人‘朋友‘還是偶像,任何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選擇生活的權利。不去插手插嘴甚至是插足別人的生活,煩惱會少很多,幸福有會多起來。

如果認定自己在做的事,就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那就不用去管別人怎麼說怎麼看,比如你50歲了去讀書,有人嘲笑說這麼大年齡才知道讀書,早幹嘛去了?讀書有什麼用,又不能多掙錢……別人怎麼說,你控制不了,但你能控制自己不受這些“嗡嗡聲“的干擾,繼續堅定地讀自己的書,不關別人的事。

自己的事,不讓別人勞心;別人的事,自己別去勞心;如此,即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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