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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篇文章,結論應該會讓大家很失望——如果男生對你沒意思,真的非常難追。

男生

通常不會因為「感動」和你在一起

男生只會在一種情況下很容易被追到手——他對你也有一定意思,願意和你推進關係。

在他的眼裡,你的一些小錯誤都會顯得非常可愛;

你的一些套路,哪怕他已經看出來了,也願意配合著你一起玩下去。

你進一點,他進一點,兩個人的距離越來越近,最後就成為情侶。

那個詞怎麼說來著?——雙向奔赴。

但如果男生對你沒啥感覺,那你想追到他,可能性真的很小。

原因很簡單,男生真的是超級理性、超級以自我為中心(非貶義)的動物。

同樣是面對那些主動接近自己、不斷示好的追求者,女生更有可能在長年累月的攻勢之下,出於感動和對方在一起,甚至會因此愛上對方。

我就遇見過無數諮詢者,一開始她們並不喜歡自己的男朋友,也沒想過和對方在一起。

但因為對方一直追求自己,不斷示好,她們有點感動,然後把感動當成好感,就和對方在一起了。

最後一旦對方冷淡了,她們反而受不了,要來找我詢問怎麼追回他們。

之前我也寫過文章,說這是一個很厲害的撩妹子的方法:每10個女生有8箇中招!這個「撩女必勝法」,背後隱藏著什麼恐怖秘密?

但男生就不一樣了。

他們相對來說會更理性,愛恨分明,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很難把感動和喜歡混為一談。

以前也有不少妹子追過我,但有一些不是我喜歡的型別,我真的很感激她們對我的付出,但也僅是感激而已。

面對她們的時候,我通常沒啥想接近她們的慾望——身體都是不會騙人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沒辦法,我很感動,但我不喜歡你,哪怕你再費力氣,我們也沒啥可能。

有時候她們不找我了,我也會想念她們,但我心裡很清楚,我這並不是因愛而生的想念,而是她們突然冷落讓我覺得不習慣而已。

再加上,男生通常很自大(非貶義)、很要面子,不會屈服著去和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覺得這很打臉。

因為自戀,所以他們只想和自己的理想型在一起,也堅信自己最後能和自己的理想型在一起。

即便你很好,卻不是他喜歡的型別,他們就會想:

「男子漢大丈夫,說好了之前只和這種人在一起,現在她不是這種人,我卻和她在一起,這不是自己打臉嗎?不行不行,我要堅持住!」

你也不知道他們是堅守信念,還是傻得可愛,反正就是這樣的情況。

既然這麼難追

為什麼還要追?

看到這裡,或許你會產生一種虛無感:既然男生只喜歡自己有好感的妹子,那我還那麼費力氣追求他幹嘛?如果他不喜歡我,我豈不是做什麼都沒用?

這也是我想說的——

第一、戀愛的本質,是做好自己,吸引對方。

男生確實會有特定喜歡的型別,但他們喜歡什麼型別,我們也不知道。

我們能做的,就是儘量地做好自己,提升讓他喜歡上的機率。

如果你和男生剛認識不久,男生往往對你也談不上什麼喜歡或者不喜歡,因為你這時候就只是個純路人而已。

假如你能展示自己的優點,就有更大的機率打動對方。

第二、建立關係是兩個人的事情,我們沒辦法控制別人

很多人都有一種非常不健康的心態:我只要做到什麼事情,就能和對方在一起!

其實正確的思路應該是:我所做的一切,只能提升和對方在一起的機率,是否能在一起,還要看對方的意願。

畢竟,建立關係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是你說可以就可以的,對方的意見也很重要。

你想撩人家,就只能把自己能做的事情都做好,然後靜觀其變。

很多時候,哪怕你把一切都做好了,對方還是不喜歡你,那也沒辦法。

第三、設定截止日,真的很重要

像我上面說的,男生不太可能因為「感動」和追求者在一起,所以千萬別想著只要多追求幾年,對方就會和你在一起。

女性的擇偶期本來就短,要是你25歲喜歡一個男生,30歲了還沒和對方在一起,你最寶貴的青春就這樣浪費掉了,耽誤的還是你自己。

因此,如果你遇到一位心儀的物件,那你可以去撩、去追求,但一定要給自己設立一個日期——「在X年X月X日之前,我還沒把你撩到,我就徹底放手,去撩別的男生」

不要覺得自己光靠「誠意」和死纏爛打就能和對方在一起,男生不會吃這一套的。

之前也寫過文章,可以看下:追一個男生,多久追不到就可以死心了?

更不要覺得,自己停止不撩了,就是認輸了、就是失敗了、就是對愛情不忠誠。

你已經做了你能做的事情,對方沒這意思也沒辦法,你也只是尊重對方的選擇,同時及時止損,保護自己寶貴的青春而已。

如果覺得不撩了就是失敗了,一定要繼續撩下去,那最後的最大輸家,一定是你。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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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有用的道理,才是真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