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間忽然又流行起小奶狗,溫柔體貼,言聽計從,說一不二,而且很會逗人開心,提供的情緒價值非常高。
但事實上,以上說的這兩種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遇到的是幸運,更多的是沒有那樣的幸運,最終能選擇的是比較普通的人,沒有家大業大,沒有億萬家財,也沒有比自己小的弟弟。
而是類似於像《我的前半生》裡的白光和老金,《三十而已》的許幻山,《都挺好》的蘇明成,《歡樂松》的應勤等等。那種集所有優點於一身的人,幾乎很少見,基本上都是隻有一兩個閃光點,再附送很多讓人難以忍受的小缺點。
到底應該找什麼樣的物件,很難有一個標準,畢竟每人喜歡的都不一樣,有人喜歡老實的,覺得他不會亂來,不會整出什麼么蛾子,有人喜歡能說會道的,覺得這樣的人很幽默,能給自己帶來歡樂,有人喜歡帥氣的,覺得養眼。還有人喜歡對自己好的,享受被照顧被寵愛的感覺。
在婚戀這件事上,選擇永遠都比努力重要,如果你選擇對了人,天天都是情人節,如果你選擇錯了人,可能天天都只能躲在黑暗裡哭泣。
在這麼多條件中,“對我好”是很難讓人抗拒的,幾乎很少有女人能抵抗一個對自己好的異性,特別是那種看起來好像把她當作全世界的人。
有些人只要對方對自己好,就可以把下半生託付給對方,有些人本來對對方沒什麼好感,但耐不住對方對自己好,然後就從了。
“對我好”似乎有著巨大的魔力,讓人無法抗拒。可是那些當初選擇了對自己好的人,她們的婚姻怎麼樣了呢?
這種選擇,一般有兩種結局,一種是從此幸福下去,另一種是曾經的好越來越少,直至消失不見。
我看過不少愛情故事的悲劇,起因都是“他當初對我很好”,後來慢慢的就不那麼好了,甚至還很壞。有出軌的,有家暴的,有賭博的,有媽寶的,有冷暴力的,總之非常糟心,婚姻質量十分低下。
其實一個人“對我好”,並不能作為衡量他是否是一個好伴侶的唯一標準,因為這些好具有流動性,現在對你很好,不代表未來會一直對你好。
我今天還在網上看到過一個故事,一個女生跟一個男生在一起,才五天的時間就分手了,這五天裡,他對她的好無可挑剔,但是五天後忽然就決絕的分手,她一直都想不通為什麼一個人曾經對自己那麼好,這些好說沒了就沒了。
看到了嗎?一個男人想對一個人好的時候,他可以把你寵成小公主,但是他隨時都有可能收回這些好。
婚姻律師吳傑臻經手過無數起離婚案件,見識了很多婚姻從男人對女人很好,到男人對女人很壞的變化,所以他一次又一次地對女性們強調,一個男人對你好是最基礎的條件,但不能作為唯一的標準,你可以圖他錢,可以圖他帥,但就是不要圖他對你好。
事實確實如此,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好,很多時候都是有時效性的,一開始男人對女人好,那是因為他正在追求這個女人,他們知道要想成功吸引女人,就要捨得付出自己的好。
可一旦得到了,就相當於打獵成功,這時候他們就不會再付出追求時期的那種事無鉅細的好,因為他們覺得沒必要了,特別是結婚後。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男人結婚後就對女人不好了的原因。
女人傻就傻在一個男人對自己好,就忽略掉其他東西,比如人品,心態是否積極,三觀是否正,是否獨立,是否懂得尊重女性,是否懂得如何愛一個人等等。
這些東西也很重要,而且一個人品好,三觀正,有積極心態,獨立,懂得尊重女性,也懂得如何愛一個人的男人,他肯定不會對女人太差。但一個對女人好的男人,不一定擁有這些東西。
一個人的婚姻悲劇,往往是因為“對我好”,因為很多時候那些所謂的好,很可能其實不值一提,比如每天買早餐在樓下等,每天接送上下班,想要什麼對方都滿足等等,就因為如此便覺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但事實上,除了對你好之外,對方可能還會有其他的小毛病,比如喜歡跟異性曖昧,比如媽寶,比如沒有擔當等。他們聰明地透過對對方付出一些好來掩蓋這些缺點。
很多人都因為對方好就忽略掉這些重要的東西,認為只要對我好就夠了,這些算不上什麼大事,可一旦結婚,這些曾經忽略掉的問題就會一點點冒出來,折磨你,讓你在婚姻裡身心俱疲。
所以,一定不要被“對我好”給迷惑了,把這當作是最基礎的條件,拋開表象去看本質,一旦發現對方有令你感到疑惑的地方,或者覺得他不對勁,切不可掉以輕心,不要認為他的好可以掩蓋不好的部分。
好好選擇,才是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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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圖 | 《所有明亮的地方》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