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行不一,言不由衷。嘴上說著:小G啊,你嫁到我家了,咱們就是一家人,我拿你當我親女兒待。實際行動上:家裡剩菜、素菜會端到兒媳面前,新炒的菜、肉菜得端到兒子,女兒,外甥面前;燉排骨麵,兒子,女兒,外甥得盛大碗,兒媳吃的少,盛小碗;女兒,兒子買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兒媳買的東西永遠有瑕疵。
其實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拿不拿媳婦當女兒不是靠嘴上說的,而是行動上怎麼做的。而且,前二十多年婆媳都不認識,一見面或者一結婚就像親人一樣也太假!
二,領土意識強,家裡永遠是老大。嘴上說著:你們年輕人有自己的看法,你們自己的事情自己說了算。實際行動上:我們兩口子的屋子的擺放都得按照她的意思來,哪怕我給安置好了,只要我不在家,都會按照她的意思一一再擺放成她心裡的樣子。到現在,我的衣櫃裡還放著她的大衣鞋子被子,她兒子女兒小外甥的舊衣,我的衣服還躺在我孃家陪嫁的兩個行李箱裡;現在來我們家給幫忙看孩子,孩子的吃穿,家裡的傢俱擺設,我房間的佈置還是按照她的主觀意識來。
其實很多媳婦對婆婆的這種女主人的領土意識都是能忍就忍,畢竟,家庭成員之間需要互相幫助,而且現在大部分婆媳不可能一直住在一起,到時候,還是各自的家庭各自為政。
三,看不慣
我現在的幸福生活,反覆強調她過去的苦難。嘴上感嘆我們這一代人過的真幸福,替我們高興。實際上,反覆強調她過去坐月子都沒得吃沒得喝,沒人照顧,而我坐月子有她和我媽媽照顧,有雞鴨魚肉吃;反覆訴苦他們年輕時過的多麼不容易,而我們現在只要輕輕鬆鬆上班就能掙到很多錢,恨不得她之前吃過的苦讓我全都再吃一邊。
其實,很多婆婆過去確實受過很多苦難,生活的也很艱辛,但是那些都不是新成員兒媳婦造成的,反覆唸叨,只會增加別人的心理負擔,覺得自己受之有愧。而且,讓兒媳婦吃一邊婆婆曾經受過的苦難與婆婆自己又有什麼好處呢?
四,視媳婦孃家如洪水猛獸,打心眼裡瞧不起。嘴上說男婚女嫁,雙方父母一樣;實際上,我在家裡洗衣掃地做飯,孝順公婆那是天經地義,而她兒子去我家幫忙乾點活,都是“你媽不能讓你們村裡的人幫個忙嗎?”,我孃家的東西和人,在她眼裡永遠矮人一截。
實際上,很多婆婆都會認為“高門嫁女,低門娶媳”,在面對媳婦孃家時,會不自然的流露出高人一等的優越感,可是現在誰又要靠誰過活嗎?這個社會,人人都是各憑本事努力生活。何必處處想著壓人一頭,硌應了媳婦,與自己也沒有什麼好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