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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十三 音訊:歡喜

小讀者

比起相遇,你會發現重逢更讓人難忘。

“嗨,十三,我是你的一個小粉絲,今天我想跟你講一個故事,關於我和同桌的故事。”

喜歡一個人,慢慢就會變成習慣,然後朝著那個人的方向,一直努力著。

巧合多了,那就是緣分。

同桌是一個性格開朗的女孩子,不僅人長得好看,成績也一直是年級前十名。記得上學那會,學校裡只有我們班在換座位這件事上,是實行抽籤制度,但是我跟她,每次不管怎麼抽籤,最後都會變成是同桌。

我喜歡她,這是除了她之外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她平時喜歡打籃球,所以一有空,我就會拿著籃球,從宿舍樓下跑到球場上,練習投籃,只是為了可以多讓她看一眼;為了每天能和她待在一起的時間多一點,我也開始留下來學習刷題,只是為了可以多陪她一點時間。

我本來是想等我們考到同一所學校,再跟她表白,但是後來,我還是沒能實現跟她的約定,沒有跟她考上同一所學校。

回學校填志願那天,我跟她說,下次再見吧。

後來再見到她的時候,是在幾年後的聚會上,其實在這個時間裡,我也談過女朋友,但是最後還是分開了,聽說她也交往過,只是再見面的時候,我們都是單身。

那次聚會之後,我們互相交換了聯絡方式,才得知原來兩個人工作的地方離得很近,於是每天下班的時候,就一起約出來吃飯,週末休息的時候,就一起去玩,慢慢地,我們就走到了一起。

後來因為參加了學校的週年慶,我們再回到以前學校,我跟她說,以前自己因為喜歡她,做了很多事情,估計你都不知道吧。

她笑了笑告訴我說:你怎麼知道我會不知道呢。那你知不知道,那個時候為了讓你喜歡我追到我,我又做了多少事情嗎。

我愣住了,問她說,那時候我還以為你不知道我喜歡你。

她跟我說:因為那時候,我也喜歡你啊。因為知道你喜歡運動的女孩子,所以開始每天練習運球;因為知道你為了趕上我的成績,每天都在努力學習,於是偷偷把自己學習筆記放你桌上;因為喜歡你,所以我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優秀,也希望你可以喜歡我多一點。

她笑著,然後牽起我的手,對我說:

你看,兩個人雙向奔赴的戀愛,才更有意義啊。

我說,以前總覺得兩個人能夠遇到就是天大的緣分了,但是現在我好像才意識到,其實比起兩人相遇,我更喜歡的還是和重要的人重逢,並且最後在一起了。

世界上哪有什麼巧合,有的只是兩個人早就別有心機的喜歡對方罷了。

最後,祝你能和重要的人重逢,不管結局是完美或遺憾。

我是十三,晚安。

上期文章:我喜歡好吃的,特別是你。

音訊:歡喜——十一是遺憾,十二是難忘,十三是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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