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像父母那輩人為了婚姻湊合過日子,卻最終活成了父母的生活模樣,婚姻變成了雞肋,沒有了圍城外的期待,也逃不出這搖搖欲墜的危樓,一聲嘆息,似水年華,終究不過是一個笑話。
比起離婚冷靜期,結婚更應該冷靜,可是大家結婚前不頭昏一點,不認為踏入婚姻伊甸園就是愛情的延長延續,不以為自己肯定和那些不幸福的人不一樣,就不會執著的去結婚了,婚前是歸宿,婚後是火炕,再給一次機會選擇,死也不結婚。
愛情在婚姻中,堅持了一段時間,終被生活擊潰,褪去光環和麵紗,消失地無影無蹤,只剩下尷尬地湊合生活,一地的雞毛蒜皮,一天的爭吵不斷,將婚姻的本質徹底地暴露出來,也就是人性,有些人的婚姻就是用來折磨的,背離了結婚是兩個人幸福延續的宗旨和目的,互相撕扯,反目成仇,至親至疏夫妻,沒有共同承擔共同理解的婚姻,不如不要。
婚姻法只保護財務,不保護愛情,鼓吹愛情至上的時代走入婚姻,那愛情冷了,又拿什麼去維繫婚姻呢,如同合夥開公司,如果靠的是將究和湊合,這個公司就離解散不遠了。
現在的人尤其是女人之所以還能走入婚姻,也是敗愛情多巴胺分泌致幻所賜,等進入了婚姻,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為什麼現在離婚大多數都是女人提出的,就是因為清醒的女人越來越多,不再委曲求全伺候男人,低眉順眼換不來一句辛苦感謝,男人追你的時候,把你捧上天,等追到了,生米煮成熟飯,你想跑都跑不了,還要忍受精神PUA,甚至暴力,怎的婚前還是人間小仙女,小女神,婚後就變成了黃臉婆,抑鬱婆,還不是所託非人,能遇到正確的人,應該也算是一種運氣吧!
如果沒有愛情的婚姻,兩個人還願意共同去經營,讓一潭死水的婚姻變成活水,那真的是很道義的組合,所以,還是看人,結婚前眼睛睜大了選擇,會比盲目地選擇好一些,雖然也存在霧裡看花的現象,可是精挑細選總比渾淪吞棗來的愜意,不然和買到與實際描述不符合的商品添堵的心情是一樣的鬱悶,沒有愛情不要緊,就怕的是湊合,哪怕被PUA也沒關係,這樣的湊合就是找虐,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自作自受,可是媽媽千辛萬苦生你下來,不是看你不幸福還苦苦撐著的!
愛情最本質的是愛,互相嫌棄,互相詆譭,互相猜忌,互相謾罵,這都不是愛,而是走向離婚的必要條件,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心寒,是不會再回頭的,有時候,離開彼此折磨的婚姻是對個人的拯救,和別人在一起反而更加的寂寞,不如一個人坦然面對屬於自己的寂寥,不再從別人那邊得到寄託,也是這種體驗不好而得到的結論。
現在的婚姻,如果沒有愛,只剩湊合,那麼誰願湊合就湊合,反正我不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