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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情人這個話題,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今天我想和大家說的是情人與情人之間最終的結局。

情人與情人最終的結局一般分為四種:第一種是象朋友一樣一直相處下去,第二種是雖不聯絡卻相互牽掛、第三種是爭吵不休反覆折磨,最後不得不分開,第四種是形同陌路成為仇人。下面我就說說第四種,為啥最後成了仇人。

我有一個男性朋友他有個情人,兩人是在全民K歌上認識的,剛開始是男的歌聲迷人,唱的歌該高音的地方高,該低音的地方低,該長音的地方長,唱的歌真是悅耳動聽,和明星原唱有得一拼。女的初次聽到他的歌就被他的歌聲征服了,在歌房裡就主動關注了我這個朋友。以後朋友每釋出一篇作品,女的都反覆聽了好幾篇,當然禮物也不會少,送K幣、送花什麼的,並且送花的資料也有一定含義的,比如21 52 99。21代表愛你、52和520是同意,代表我愛你,99代表我們的愛情長長久久。只要看到我朋友在歌房排麥唱歌,飯可以不吃,但機會不能錯過,必須進歌房聽歌捧場,禮物K幣鮮花是歌聲不停,鮮花K幣不斷,有她在,歌房就是花海,鮮花K幣滿天飛。久而久之,朋友也關注了她,兩個人從陌生變為知己了,私信聊天,互相評論對方釋出的作品,送花送K幣,在歌房眾人眼裡,他們就是一對熱戀的情侶!後來可以說是形影不離,從私信聊天發展到互加對方的微信,加了微信後就更方便聊天影片了,後來兩人就正式確定了戀愛關係。

我這個朋友年齡是38歲,長的一般,女的是39歲,兩人相差一歲。雖說女的比朋友大一歲,但看上去只有30歲左右,又會化妝打扮,身材又好,就像剛結婚不久的小媳婦,就這樣兩人奔入到愛情的海洋裡,微信上聊的都是很熱的話題,什麼親愛的,寶貝、小寶貝、小心肝什麼的,影片也不斷,真是相見恨晚,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逢年過節紅包是肯定少不了的,小的520元,多的1314元(1314代表著一生一世)。這個年齡的人都是有家庭的人,他們總是千方百計的躲過對方的愛人,不浪費每一分鐘影片聊天。時間久了,兩人已經不滿足目前這種狀況了,想從網路中走出來奔向現實。

在一個春光明媚的季節,他們相約在某一個城市見面,我朋友先到,就在火車站等女孩下車,女的剛走出出站口,看到朋友在哪裡等她,隨手扔掉手上的挎包,張開雙手,向朋友猛撲過來,朋友也緊走幾步迎上去,兩人緊緊的擁抱在一起,也不顧在眾目睽睽之下,兩人又是親又是吻的,邊上走路的人都像被定住一樣,目光同時向他倆看去,看的看的有人還忍不住的直咽口水,情侶們更是看的心裡癢癢的,身體的溫度急速上升,女情侶看的是臉蛋緋紅。兩個人又啃又吻的最少有十分鐘,才很不捨的慢慢放開,這時女的才知道挎包不在了,轉身往後看,挎包落在6米開外的地上,朋友急忙跑過去把包撿起來,兩人又勾肩搭背的向前走去。

他們先是進了一家餐館吃飯,吃完飯兩人也無心逛街,急忙去尋找賓館,房間開好後,兩人乘著電梯來到房間,關上門後又是一陣強吻,吻的吻的兩人就滾在床上了,在床上是翻來覆去的,嘴是不停的吻,手也沒閒著,在對方的身上是亂抓亂摸,這些動作持續約20分鐘,這時女的一把推開男的,喘著氣說,我們先洗個澡好嗎,男的也喘著粗氣點點頭說,好、兩人來到洗浴間,又是一陣鴛鴦戲水後,雙雙如出水的鴨子走出洗浴間,用毛巾互相給對方擦拭著頭髮和身上的水,然後我朋友彎腰把女的抱起來向床走去,這裡省略三百字……。他們在這個城市住了一個星期,大部分時間都在賓館裡,吃飯都是叫外賣,極少的時間是出去購物,給女的買衣服,買項鍊等。這次我朋友大概花掉兩萬多塊錢,分別時還給女的兩千塊錢現金。

這種關係他們相處了三四年時間,每年都在不同的城市相約,多者三次,最少一次。在相處的過程中,朋友給她買東西花掉近五萬元,女的以各種理由向朋友要去現金也有三萬多元。後來也不知道是朋友醒悟了,還是被人開導了,覺得這個女的就是騙錢騙物的,就慢慢疏遠她了,女的還是如法炮製,以各種理由向朋友要錢,朋友也不給了,兩人的關係就越來越僵,女的經常罵朋友小氣。並且想出了一個狠毒的主意,用甜言蜜語哄著朋友和她出去,說的也好聽,我們好聚好散,只是想見你最後一面,朋友經不住誘惑,也出於心軟,就答應她在一個城市見面,這次見面沒那麼熱情了,可以說是各懷鬼胎。但飯還是要吃的,吃完飯後,女的提出開個房間休息一下,我朋友也不說去,也不說不去,女的就拉著朋友的手走進賓館,這次是女的付的錢。到房間後,朋友就坐在椅子上,女的就軟磨硬纏的把朋友拉上了床。做完事情後,女的就問,你真要分手嗎?朋友說不是我要分手,我是真的沒錢了,兩個為這事你一言我一語的爭執不休的。最後女的說,既然分手了,你要給我分手費,朋友也急於脫身,就說分手費多少,女的說五萬,朋友就說我真的沒錢了,給個一兩千還勉強能給你湊出來。這時女的就大聲的說,你打發要飯的啊,今天五萬元,少一分都不行,同時拿出手機說,你要不給,我就報警,告你強姦!朋友這時站起來就往外走,也憤怒的說:你去告吧!女的一看朋友要走,一下子跑過來死死抓住不讓走,在拉扯中,朋友一推,沒想到把女的頭,推的碰到衛生間的洗臉檯上,當時頭就出血了,血不停的往外流,臉上衣服上全是血,朋友一看慌了,就拿出電話準備打120,女的又把手機搶過去,說不給錢今天就死在這裡。這時服務員聽到裡面吵鬧聲,喊著開門,裡面又不開門,情理之中,服務員撥通110 電話報了警,警察來了服務員才從前臺拿來備用房卡開啟門進去,警察一看滿地都是血,二話不說就把我朋友拷上了,又打120救護車把女的送到醫院。

朋友被帶到公安局,警察就馬不停蹄的詢問,做筆錄。做完筆錄後,警察也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了。但不能憑你一人口供就放人,陪救護車一起去醫院的警察這時也帶著女的進來了,因為女的只是頭部碰爛了,包紮一下就沒事了,讓她住院她又不住,警察就把她帶到了公安局,又對女的進行詢問,做筆錄!兩個人的口供基本一致,只是女的沒說要分手費五萬,也沒說平時要錢要物的事。後經過警察調解,才把兩人放了,走出公安局後,是各奔東西,從此再沒聯絡過,雙方都拉黑刪除聯絡方式,和仇人也沒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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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工作不開心,你會考慮換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