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咱們家煮酒,煮的是包穀酒,一百斤包穀煮出來的酒大約能產四十斤酒,一斤包穀酒賣一元錢,一百斤包穀酒能挽回四十元錢。如果單單隻賣包穀則只能換得二十元錢,煮成酒賣出去,就會使包穀本身的價值翻一倍。
包穀酒煮好後,父親將酒倒進一個大膠籠子裡,在烈日下背到十公里外的小商鋪賣出去,挽回並不多的四十元錢。
這也是父親賺取咱們兄弟姐妹上學學費的一條好路子。
父親辛勤種地,誠信煮酒,從容賺錢,供養子女,算是無可厚非。作為子女的在家聽父母的話,到學校聽老師的話,遵守校規校紀,專心聽講,成績在班上名列前茅,也算是各盡所能。
那個時候讀書,只有一個願望,考取大學,爭取吃上公家飯,這也算是做到了”惟精惟一“,心中只想一件事的人就會專心致志、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清風明月下讀書,烈日寒窗下苦讀,最終考上了心儀的大學,也順利分得了工作。
參加工作後,開始有了太多的願望,想買房,想買車,想讓子女上更好的大學,想讓家人過上更加優質的生活,想擁有更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於是每天被太多太大的慾望所唆使,勞心費神地生活,幸福感自然而然地消失得無影無蹤。
由此看來,人的一生不應當有太多的慾望,雖然慾望是催人奮進的號角,是讓人苦思冥想的強心針,但慾望過多過爛,就會使人失去做人的快樂,看不見山崖上溫暖的陽光,品不到清風下明月的清澈,看不到山嶺上青松地挺拔,聽不見窗外豆青樹上飛鳥的歡叫。
唯有如此,才能體驗到為人夫為人父為人子為人民的幸福與快樂。
(2021年2月19日寫於雅礱江邊)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