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有兩個孩子,我弟弟從小就身體弱,十歲還尿床。儘管那時候,家裡窮,可別人說什麼對弟弟身體好,媽媽就沒什麼,枸杞,龍骨壯骨顆粒,是我家的常備,我有時會偷吃。
媽媽很能幹,從小我就幹活,我弟弟體弱,總是偷懶,那時的自己是媽媽的跟屁蟲,很慶幸能幫媽媽幹活。
出去打工後,一有時間就打電話給媽媽,什麼都跟媽媽說。我很節儉,從小的習慣,我自願把錢都寄給媽媽,我身上留個零花錢,因為家裡建房子,買傢俱需要錢。
我結婚了,相親的,隔壁村的,在鎮上開店,趕集就能看到,因為她說不希望我遠嫁。
我結婚媽媽把彩禮和孃家的禮錢都給了我。我弟弟也說親了,我們一家和睦相處,我很欣慰,我時常回孃家,我有自己的房間,床是我出錢買的。
三年後,我孩子一週歲。我右膝蓋處出現腫瘤,去醫院確診骨肉瘤,五年生存率只有10%,需要馬上做手術,手術費10萬以上。
媽媽馬上跟我說,她跟爸爸有閒錢一萬,馬上能取出來,借給我。我感動極了,覺得危難之際爸媽真好。沒高興一晚,媽媽就給我當頭一棒,說錢被我爸爸輸錯密碼,錢取不出來,手術費得我自己想辦法。
我拿出彩禮錢2萬(那時的彩禮不多),老公拿了公婆幾萬,公婆再借了幾萬,還差個一萬,老公就厚著臉皮再去跟我爸媽借,說一定還,就是我沒了,也會還的。爸媽才把一萬塊錢借出來。
手術很順利,3個半月後,我出院了。再過半年,公公婆婆拿出一萬,讓我先還給我爸媽,因為我媽在外面風言風語,說我婆家有錢,不捨得拿出錢給我看病。
我跟老公去還錢,錢剛到媽媽手裡,鄰居借錢的就來了,要娶兒媳婦,一年還。媽媽想都沒想就把手裡的錢借給了鄰居。
我直接傻眼,原來一切都是真的,那時爸爸媽媽不想借錢。我還在心裡,在老公面前給爸爸媽媽找理由。
原來我連鄰居都不如,媽媽借給別人這麼爽快。
我質問媽媽,這到底是為什麼?
媽媽理直氣壯的說,你的病是在婆家得的,跟我們沒關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那個情況,我借了錢可能就人財兩空。原來一萬塊錢都比我的命重要,原來我這麼不值錢。原來愛我的媽媽,都是假的。
從此以後,我跟我媽媽親密不起來了,靠過年過節聯絡感情。
今年爸爸媽媽出去打工了,媽媽偶爾打影片電話給我,我覺得負擔,因為我覺得我與媽媽已經無話可說了。
八年了,還錢那天的與媽媽的對話,我依舊不能釋懷。
可能永遠都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