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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我是一個“逍遙法外”的人;不聽家裡的話是現狀,矛盾有很多;三年前,家裡為讓我有目的性的去工作,給我在鎮上買了房(其實開發商連房子都沒有建起來)當時不懂事也不會拒絕就簽了合同,坐在售樓部很驚奇也很難受,我大概瞭解到的是,簽了貸款,20年期限到期後總共多交30%錢;讓從來不欠賬的我很難受,但家裡感覺釋然了一樣。我到廣州工作期間因為房子開始修地基,測量的面積比合同面積大了,得回去修改矛盾開始出現。我越來越不喜歡這套“空房”,來回折騰幾次和家裡吵架,家裡人知道我是一個聽話的人;沒想到我這麼發脾氣。大概剛畢業兩年吧,工作的收入我都是寄回家的,自己幾乎沒有儲蓄(自己也就兩三千塊錢,其他錢都往家裡寄)不過還算是過得去,時不時就會請朋友吃飯(都是我請客,自我感覺有錢)裡面有喜歡的人兒,出去玩也是我組織,不知怎麼的突然被分手了。從小認識的很傷心,我認為付出了很多,但是被否決了說什麼三觀不合,我是一個重感情的人、念舊;我希望感情不要這樣傷人,我想挽回去到她的城市卻只敢遠遠的望著,她拿著我早早計劃好的驚喜禮物和鮮花,她因該很開心,收到她的資訊“好感動”加配圖(有一支我選的口紅色號520)我傻傻的以為…會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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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因為愛情遠嫁,因為親情愧疚,遠嫁的女人該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