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
千萬不要犯這4個錯誤
(一)千萬不要夫妻合夥做生意
如果是夫妻創業一定要記住一句話“生意場融不下夫妻情”。
因為感情和利益牽扯到一起,必定會受傷!
記住這句話“共情不共財,兩共合不來。”跟有感情關係的人,尤其是夫妻,千萬不要牽扯到利益!但凡跟利益有關係的人,也不要去牽扯感情。
夫妻之間一起做生意幾乎都是失敗的。因為只要是夫妻,就沒有不吵架的!
天天為情吵,天天為對錯吵,只要吵架生意肯定不會好!
(二)千萬不要跟兄弟合夥做生意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總是有人感覺“情比利大”。沒認清你自己、沒認清你的兄弟、沒認清“感情從來不是成功合夥的基礎”,只有“利益和規則” 才是!
只要是把兄弟感情帶進了生意就很容易被對方算計。
你把他當哥哥,他把你當員工!
你用真心實意去幹事,他用上級的身份去管你!
你以為你在做你們兩個人的事業,他卻可能只是把你當成一個工具人!
最後賺到了錢,很有可能遞給你一張銀行卡說:“兄弟,我們到此為止把... ...”最終把你踹出了局!
這種反目成仇的案例,每天都在我們生活當中上演。這就是“兄弟式合夥、仇人式散夥”。
(三)合夥做生意股份一定不能平均分
合夥做生意,只要是利潤平均分,就一定會有一個人覺得不公平!他會認為自己的功勞更大,應該分得更多一些。但是事實就是如此啊!股份就是不能平均分!
股份一旦平均分就意味著企業沒有老大,沒有能夠拍板做決定的人!公司裡面有多少個合夥人就有多少個老闆,一開會老闆的數量比員工都多。這種合夥方式基本上必死無疑。都是老闆,誰也管不了誰!公司所有的決定都要一起做決定,甚至公司買一套電腦都要全體股東同意才行,只要有一個股東有意見都無法執行。
這樣只會導致“有事都往後面縮,有錢都往前面爭!”的局面。
所以股份絕對不能平均分!一定要有一個大股東做老大!
公司裡面人與人的關係是平等的,但是角色和角色之間絕對不能平等!
(四)合夥做生意一定要簽退股協議
合夥做生意一旦做大,必定會有人選擇“出局”、“退股套現”就是所謂的“拆夥”。他會出去單幹,並且產品模式跟你一模一樣,而且價格還比你低一點點。那如何避免這種不仗義的行為發生呢?
記住跟任何人合夥之前,一定要先談“分手”!為什麼很多人結婚都要籤婚前財產公證呢?就是因為一旦涉及到利益的事,必須要提前說明白!定好分手再結婚,對大家都是一種保護!
股東合作的時候一定要提前簽訂好退股協議,如:五年有效期,在五年之內公司沒有賺錢的基礎下股東要想退股,只能“淨身出戶”。
利用協議約定清楚,把他的股份一塊錢轉讓給其他的股東。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類似於以上不仗義的行為發生。
所以,你想合夥做生意,一定要規避上面這四點!
(繼續期待下次商業知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