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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位36歲的女士說,在家庭聚會的時候,公公突然宣佈讓自己給他養老,然後自己對公公說,找其他人吧,我不配。

楊女士 36歲

我的老家在農村,雖然家裡沒什麼錢,但是父母很愛我,我讀書的時候成績不怎麼好,初中畢業就出來闖蕩社會了,雖然我的學歷不高,但是我很擅長經商,以前還在廠裡上班的時候,有空我就去擺路邊攤,收入還不錯。

後面我意識到在工廠上班不是很好的出路,因為在工廠跟人打交道少,環境也比較封閉,影響一個人的思維,於是我從工廠辭職了,那時候我見別人賣早餐很賺錢,特別是那些路邊賣包子的,一個早上能賺好幾百塊錢,下午還可以做其他的事情,於是我也去買包子了,我在一個城中村賣包子,那裡聚集了很多外來打工人,生意很好,一個月能賺一萬多,存了一點錢後,我在城中村開了一家火鍋店,因為我發現城中村住的都是年輕人,他們很喜歡吃火鍋,而且我店裡的飯品味道很好,定價也不貴,很適合他們,後面我的生意越做越大,還開起了分店。

我在事業上算是很成功了,但是長期以來,我把所有精力都放在經營事業,忽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以至於自己到30歲了,還沒有男朋友,連戀愛都沒有談過,後面我去婚介所登記,希望透過婚介所找一個合適的男朋友,後面婚介所給我下選了幾個人,然後我跟他們相親了,我看中了其中一個男人,剛好他也挺滿意我的,於是我們就在一起了,他就是我現在的前夫,我的前夫家境不怎麼好,出生在農村,現在一個人出來打拼,每個月工資也不是很高,勉強夠他開支。

但是他是一個很勤快的男人,一個會做家務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剛好是我需要的,因為我每天忙著搞事業,沒有時間做家務,於是後面我跟他結婚了。

結婚後公公帶著小叔子過來住,還說自己兒子現在有出息了,找了一個有錢人,然後他和小叔子也要好好享受有錢人的生活,我當時真的很氣憤,但是又能怎樣呢?我懷著孕,跟老公離婚也不好,如果孩子出生後沒有父親陪伴,性格會不好,於是不管他父親怎麼做,我都選擇忍讓,可能是因為我忍讓太多了,他父親的竟然覺得我好欺負了。

然後他父親竟然要求我幫小叔子買一輛車,還說小叔子在大城市生活,有一輛車是很必要的,出門也方便,可以帶他去看一下大城市的風景,我直接拒絕了,小叔子都快30歲了,想買車可以靠自己努力,憑什麼讓我做嫂子的幫他買車?

因為這個事情,公公一直覺得我摳門,覺得我不講良心,幫小叔叔買一輛車都不願意。

如果他們對我好一點,我是願意的,但是他們搬來我家後,對我的態度很不好,可能他們在農村生活久了,總覺得女人應該聽男人的話,覺得家裡應該讓男人掌管經濟大權,女人應該做家務,因為這些我都做不到,所以他們對我有意見。

我老公也很懦弱,花著我的錢,還總幫他父親說話,他也覺得我應該幫他弟弟買一輛車,甚至還想讓我幫他弟弟在這座城市買套房子,我當時心想他們一家人實在太貪婪了,把我當成搖錢樹了,後面我拉著老公去離婚了,但是老公說讓我先別說出去,害怕他父親接受不了,畢竟他父親是好面子的人,夫妻一場,我也知道他不容易,然後答應他了。

在元宵節的時候,公公把老家的那群親戚都請到家裡,然後吃飯的時候對大家宣佈,我兒子現在有出息了,娶了一個有錢的兒媳,以後我要靠兒媳養老,我要讓我兒媳一個月給我一萬塊錢,然後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辛苦了一輩子,我總要享受一下生活。

公公說的時候表情非常得意,我當時陰沉的臉,老公一直拉著我,不讓我說話,後面我忍不住了,然後對公公說,你找其他人吧,我不配,我們已經離婚了,我沒有這個義務了。

在場的人都非常驚訝,然後都默默離開了,公公一直追問我原因,但是我不想說,然後我也離開了,因為那套房子是我買的,我讓他們一個月後搬出。

結束語:

現在的年輕人有自己的想法,作為長輩不要干涉太多,更不要欺負兒媳,就像楊女士的公公一樣,一直欺負兒媳,不考慮兒媳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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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愛而不得,何必執著?願所有的愛,都被深情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