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回孃家住了半年,我們是姐妹三個,我和姐姐因為都讀了大學,嫁的比較遠,妹妹從小就不愛讀書,所以早早地嫁人,孩子也十幾歲了,我是因為寶寶早產,所以辭了工作帶孩子,因為寶寶早產加上買房子,幾乎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後來婆婆商量讓我回孃家住一段日子,他們出去打工,說真的回孃家是逼不得已才回來的,否則不想給家裡添麻煩。
妹妹離婚了,帶著孩子,很辛苦,這些年我和姐姐沒少往家裡打錢,吃的穿的用的,一樣沒缺過他們。沒想到做的這麼多反而成了話柄。今天吵架的原因是我發現妹妹的兒子,玩遊戲,還充錢,妹妹竟然還要給孩子換玩遊戲用的彩色鍵盤。我就說了句,不該買,現在孩子容易上癮。妹妹說我語氣不好,說她說的話是都孩子玩的,我當真了。然後就開始了,說我們這麼多年,為了這個家做了什麼,我說我覺得做的挺多,你們蓋房子我出錢了,你們過年我也買東西,她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說從此再也不和我來往了。
我真的不知道說什麼好了,我們是親姐妹,她從不體諒我的辛苦,只知道她自己在付出,我們又有什麼錯,錯在讀書,錯在遠嫁,還是錯在我根本不該回來。
,我自己穿的都不好,還買衣服給她,總覺得她在家裡辛苦了,一切的付出換來個差評。
人心就這樣,滴水恩鬥米醜,過幾天就回去了,一天也不想在這待了,這個家或許真的已經不是我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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