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時代,適婚年齡永遠被賦予不同的範圍。古代的時候,十三四歲就已經是到了適婚年齡,可放置現在的社會,孩子連學都沒上完,人都沒學會做,就要教人,是不是有點太早了。在上一代人的眼裡,他們也有不少是在十七八歲的時候就成家了,當時的他們也沒那麼高的意識要讀書,都提早出來工作,條件差不多了就成家了,有種類似到了什麼年紀就做什麼的感覺。當今社會,富二代年紀輕輕繼承家產,為家族早早結婚;事業有成的中年高管年過半百才結婚。其實歸根結底,適婚年齡本質上不是對年齡的限制,其實是物質基礎和精神追求的限制。在二十歲達到這些條件,那麼二十歲也是適婚年齡,反之你到了五十歲還沒達到這些條件,你也不在適婚年齡。所以真正的適婚年齡,本質上是適婚條件。
1、 雙方是否有承擔小家的經濟實力
經濟實力即為錢,它錢不一定是婚姻最重要的,但它絕對是最必要的。婚姻不像是談戀愛,兩者完全是不一樣的。戀愛無非就是吃個飯,旅個遊,節日問候紅包等等,就算是一個沒有過多經濟收入的大學生,也是可以擁有的。婚姻歸根結底就是柴米油鹽,穿衣住行,每一項都是要錢。僅僅是簡簡單單柴米油鹽,看似數目微小,但是這個小基數乘以365天這個大數,一年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倘若在婚前沒有較為清楚的吃住行計劃,且短時間內無法創造,那麼最後註定失敗告終。
2、 雙方家庭有一致的婚姻觀
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這句話說得一點都沒錯。在中國式婚姻中,成家了並不意味著與父母完全分開,我們彼此之間還是保留著千絲萬縷的聯絡,甚至於還會一起繼續生活。既然一起生活就免不了各種生活瑣事,那麼就要都能接受雙方的價值觀和婚姻觀,不然同個屋簷下,遲早要捱罵。就算條件優異不和父母一起住,可是從小到大受家庭氛圍耳濡目染的影響,難免會有與父母一致的價值取向,所以與父母生活不是問題,關鍵的是夫妻雙方有能夠協同欣賞的價值觀。
3、 雙方是否已經完全瞭解以及磨合
談戀愛的時候,雙方總是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給對方,而且相處過程中經常是被愛衝昏了頭腦,總是會為對方的任性不妥做出讓步。但是婚姻是一起朝夕相處,一個人的一切都會完全暴露給另一半,如果不能放大對方的優點,弱化寬容對方的缺陷,那麼日子久了就會被這些瑣事磨滅了之前的感情。對方是否是那個對的人,是否值得你共度餘生,是需要冷靜仔細思考的。往往熱戀中的人是非他不娶不嫁,可等到熱戀期一過,就失去了那種新鮮感。 如果你們穩固的感情基礎,則需要謹慎考慮,婚姻不是兒戲。
經濟基礎穩固,雙方三觀合拍,彼此有穩固的感情基礎,才是真正的“適婚年齡”。年齡不是婚姻的門檻,每個人的適婚年齡因人而異。倘若過分看重所謂的適婚年齡,而忽視結婚所需要面對的問題,為了結婚而結婚,因為同齡人結婚而結婚,不單是對另一半的不負責,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合適的年齡不一定能有完美的婚姻,只有在合適的條件下與合適的人一起,才能創造出合適的生活,兩個人才能舒適地生活。